其十
精卫①衔②微木③,将以填沧海。刑天④舞干戚⑤,猛志⑥故常在。同物⑦既无虑,化去⑧不复悔。徒⑨设在昔心⑩,良晨⑪讵⑫可待。
注:
①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古代炎帝之女变化而成。据《山海经·北山经》记载: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②衔:用嘴含着。③微木:细小的树木。④刑天:神话中的人物。据《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刑天和天帝争神失败,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两乳为目,以肚脐为口,仍然手持盾牌和板斧继续战斗。⑤干戚:干,盾牌;戚,板斧。两者皆古代兵器。⑥猛志:勇猛的志向。⑦同物:指精卫溺亡之后化而为鸟,其精神不死,如果再一次淹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外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好忧虑的。⑧化去:指刑天被杀死化为异物。⑨徒:白白的,徒然。⑩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⑪良晨:或作良辰,好日子,此指实现理想与壮志的日子。⑫讵:岂。
译:
精卫化鸟衔细木,欲填沧海以复仇。
刑天失败持盾斧,取胜斗志仍旺盛。
化为同物不忧虑,化为异物不后悔。
白白立雄心壮志,何时等到成功日。
评:
本诗称颂精卫和刑天敢于斗争、坚强斗争的精神,同时也惋惜他们徒有复仇猛志,却未能等到成功之日,寄托了诗人悲愤难抑、壮志难酬的心情,具有一种悲壮的美感。其中,对于“刑天舞干戚”,曾紘曰:“余尝评陶公诗语造平淡,而寓意深远,外若枯槁,中实敷腴,真诗人之冠冕也。平生酷爱此作,毎以世无善本为恨,因《山海经》诗云:‘形夭无千岁,猛志固常在。’疑上下文义不相贯,遂取《山海经》参校。《经》中有云:刑天,兽名也,口中好衔干戚而舞,乃知此句是‘刑天舞干戚’,故与‘猛志固常在’相应五字皆讹。盖字画相近,无足怪者,因思宋宣献言‘校书如拂几上尘,旋拂旋生’,岂欺我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