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重整 涅槃新生 重庆钢铁重整案创下“多个之最”
因连年巨亏被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的重庆钢铁,在短短数月即完成司法重整,在外界看来充满太多不可思议。
参与整个司法重整过程的市一中院副院长裘晓音,细数了这次司法重整所创下的多个之最。
“重庆钢铁司法重整项目的资产和负债规模、债权人数和股东人数,均为当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司法重整案件之最,重庆钢铁也成为国内首家重大资产重组不成功而直接转为司法重整的上市公司。”裘晓音表示,重庆钢铁司法重整,是国内第一例“A+H”股上市公司的司法重整案件。
他说,为顺利、高效推进此次司法重整,市一中院首次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债权人会议,同时还运用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等信息化方式全流程公开案件节点信息,充分保障债权人权利,并成功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豁免新增股份不重整计划召开类别股东大会,此前这在资本市场上尚无先例。另外,还征得上海证交所同意,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调整后股票除权参考价格与停牌前价格一致,保障了广大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在重庆钢铁司法重整推进过程中,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等多次召开债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推动银政企三方合作,让重庆钢铁股份在整个司法重整过程中,无一例投诉,也没有发生股价异动。
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则是司法重整关键环节。重庆钢铁以现有股本为基数,以每10股转增1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全部用于债权人分配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职工债权以现金或“转增股票+担保方现金支付”方式优先全额清偿,对普通债权人50万元及以下的债权以现金支付优先全额清偿,对超过50万元的每100元普通债权予以约15股股票、每股价格按3.68元计……
“这样的市场化思维贯穿于司法重整每个环节。”时任重庆钢铁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重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张智奎说,正是通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充分论证、多方协商,让重庆钢铁的债权人、中小股东和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维护了地方金融及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