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互动”与“地理机会”——西北人文地理学启示之一

三、“农牧互动”与“地理机会”——西北人文地理学启示之一

“广袤而狭小的生存空间”,提供的正是农牧竞争与合作的地理条件,而农牧竞争与合作是人类文明发生的普遍内动力。“狭小”的绿洲、河谷和台塬之处,正是早期或幼年半农半牧文明的孕育之地,而“广袤”的裸地、沙漠、戈壁、草原和沟壑等这样一些“隙地”,则为牧业乃至游牧文明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回旋余地或实验(试错)空间。这种适于文明发生的地理空间条件,从自然法角度讲,就是一种“正义空间”(行为自主,后果自负,没有任何第三方为其承担外部性后果或风险)。从某种意义讲,中国大西北的这种地理人文空间与欧洲有诸多相似之处。南昌大学法学院蓝寿荣教授的游记作品《原野中的城堡——欧洲行记》,[28]是一部极富想象力的作品,书中传神地表达了欧洲人的“空间正义”——原野中的城堡。这使人联想到了西北地区的“空间正义”:“戈壁中的烽燧或庄窠”(河西走廊)、沟壑间的台塬和草原中的河谷。这与中原地区的“空间正义”——“田野中的村落”,有显著的区别。在西北地区,裸地、沙漠、戈壁、草原和沟壑这些原野仍旧是“隙地”,但是在中原地区,田野却是“被缝合的空间”,这里因此成了“绵延而密集的生存空间”。

“小台塬,大沟壑”,是黄土高原的空间意象——由积淀深厚的黄土构成的千塬万壑的空间格局。垅塬(原)不是“一个”,而是连绵不绝的“多个”,是“千高原”。千塬万沟,封而不闭,布而不满,聚而不挤,独而不统,小而不脆,俭而不奢,贫而不瘠,和而不同,孤而不寡,农牧互济。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最优地理政治,总是孕育着最强“反脆弱性”文化。陇原,垅原,拢原,龙原,隆原,这几个概念或高度通约,蕴含着中国文化初生时的元气和深层情感方式。“小绿洲,大沙漠”,是河西走廊和新疆的绿洲戈壁沙漠格局,绿洲上的农业与毗邻的戈壁沙漠上的游牧是一种竞争性互补关系。“小帐篷,大草原”,是青藏地区的高原河谷格局,低处向阳的河谷是游牧民的“冬窝子”,高寒地带的草原是游牧民的“夏窝子”,两地间有规律的聚散和移动是青藏地区农牧民的生存逻辑。具有回旋余地的地理空间,使居游之间、农牧之间的经常性互动成为可能,从而成了文明激活的内动力结构。

其实,具有回旋余地——比如上下游之间或山地和平原之间——这样一种文明发生的内动力结构,就隐藏在大中国人文地理的历史底色之中。唐晓峰教授的研究发现,黄河流域分布的早期人类聚落,具有这样一个特点:上游聚落多而小,下游聚落少而大。 “聚落的最初形成,是一个自然生态的过程,而聚落规模一旦生成,人文空间关系便开始发育,人际关系成为与人地关系并行的一条历史地理线索。从外观上看,以特定地区,在接续发展的考古文化中,晚期的聚落群聚合性增强,单体聚落也常常大于早期的聚落。在运城盆地龙山文化向二里头文化过渡过程中,遗址分布逐渐呈现聚合的特点。在已经发现的遗址数量方面,二里头文化遗址与龙山文化遗址相比,数量有明显减少。如绛县境内的涑水河上游及里册峪河流域,龙山时期遗址有33处,二里头时期遗址有18 处,减少近一半。” “另外,中条山南麓及黄河北岸,尤其是芮城地区,龙山时期遗址有14 处,二里头时期有5 处,减少大半。在数量变化的同时,遗址规模也在变,二里头遗址的面积和规模超过了龙山时期遗址。这种规模上的变化当不是单纯的量变,它不仅反映了从龙山时期到二里头时期人类活动逐步聚合的一个特点,也说明聚落内部的复杂化。这应是文明起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29]不难看出,上游聚落多分散,下游聚落多集中(见图3)。

图3 中国西北—东南人文地理暨人地空间分布特点的一个比较(以“胡焕庸线”为对角线的一个抽象示意图)

何炳棣教授也特别留意到黄河上游支流区域在文明初创时期的特殊地位。“华北农业发源于黄土高原和比邻高原东缘的平原地带。农作开始于黄土地带无数小河两岸的黄土台地。这些台地都高于河面几十尺甚至几百尺。台地既近水面又不受河面的淹没。应强调指出的是,这些数以千计的黄土台地遗址几乎都不是沿着泛滥无制的下游黄河本身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华北农业的起源根本与泛滥平原无关。”[30]钱穆的论述则更为直观和简明,“普遍都说,中国文化发生在黄河流域。其实黄河本身并不适于灌溉与交通。中国文化发生,精密言之,并不赖藉于黄河本身,他所依凭的是黄河的各条支流。每一支流之两岸和其流进黄河时两水相交的那一个角里,却是古代中国文化之摇篮。那一种两水相交而形成的三角地带,这是一个水桠杈,中国古书里称之曰‘汭’,汭是两水环抱之内的意思。中国古书里常称渭汭、泾汭、洛汭等,即指此等三角地带而言……三角桠杈地带里面,都合宜于古代农业之发展。而这一些支流之上游,又莫不有高山叠岭为其天然屏蔽,故每一支流实自成为一小区域……”“此等小水系,在中国古代史上皆极著名。中国古代的农业文化,似乎先在此诸小水系上开始发展,渐渐扩大蔓延,弥漫及于整个大水系……中国是一个大家庭,他能具备好几个摇篮,同时抚养好几个孩子。这些孩子成长起来,其性情习惯与小家庭中的独养子不同。这是中国文化与埃及、巴比伦、印度相异源于地理背景之最大的一点。”[31]

这里面,体现的正是文明发生的“地理机会”。对此,唐晓峰教授作过一个行动的说明:“历史学家们从政治、经济、军事各个方面揭示出许多历史发展的机缘,而从历史地理学的观察角度,我们强调历史发展还须有一个地理机会。所谓地理机会,意思是具体的历史发展从不是在空中抽象地完成,而必当在一处或几处关键的地理部位上首先获得条件,最早发生,然后还是在地理上,渐渐扩大,最后完成。历史发展的地理机会,就是那个(些)最早具备条件的地理部位。善于‘脚踏实地’思考问题的人,都会明白,历史发展没有地理机会是不可能的。英文的‘发生’一词写作take place,直译是‘得一个地方’,很有地理意味。”[32]奥本海在《论国家》中亦特别强调:农人与牧人的接壤处是早期文明激发地带。[33]这一真知灼见也意味着,文明的发生,既要有安全的“姆庇之家”,也要有足够的回旋余地或实验(试错)空间。据此可以理解,西北地区“狭小”的绿洲、河谷、台塬和与其毗邻的“广袤”的裸地、沙漠、戈壁、草原及沟壑等这样一些“隙地”之间,正是文明发生的“地理机会”。台塬—沟壑间,可以发现家族的地理构成;绿洲—沙漠间,可以发现社群的地理构成;河谷—草原间,可以发现部落的地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