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2025年08月10日
引 言
循化厅大致上包括今天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夏河县及临夏回族自治州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与临夏县的西部地区,青海省海东专区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西南部地区、黄南藏族自治州的同仁县、泽库县以及尖扎县部分地区。[2]循化厅位于青藏高原之上,其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从整体上决定了该区域的自然环境,而自然条件也就决定了该地以畜牧业为主、农业为辅的基本经济结构。这种经济结构在变化无常的大自然面前,总是显得极其脆弱,呈现出对区域外经济物质极其依赖的总体特性。而草山作为该区域最重要的生活、生产资源则成为人们争夺的重点,因争夺草山而引发的纠纷与冲突便成为该区域最普遍、最广泛、最引人注目的社会问题之一。民国著名藏学家于式玉在论及安多藏区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方法时曾说道:“部落社会只有在部落以内才有道德与法律可言;部落以外,便惟力是视了。”[3]晚清时期,循化厅藏区部落纠纷的解决除了依靠部落自身力量外,寺院、官府的势力也是极为重要的参照,三种力量常常处于一种对抗、妥协与整合的状态之中,从而使部落纠纷及其解决过程显得异常复杂。本文以光绪五年(1879)至光绪七年(1881)夕厂与木红两个藏族部落争夺草山一案为中心,通过对这一冲突的起因与演变、调解与解决的动态分析考察,揭示在这一动态过程中官府与部落头人、领袖等社会力量之间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探讨各方力量在这一纠纷解决过程中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以期有助于加深对晚清循化厅藏区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认识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