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论

导 论

法律硕士教育是我国法学的高层次专业学位教育,分为全日制法本法硕、全日制非法本法硕和非全日制法硕。国家教育部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界定为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学术界一般将其理解为,高层次是指我国法律硕士教育起点较高,以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应用型是指主要为立法、行政、司法和律师队伍培养专业性的法律人才;复合型一般被理解为培养单位应该将非法本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与其本科专业密切结合起来,实现法学与其他专业的复合,或者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学科优势,将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成为具备特定领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人才。[2]按照这种理解,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高度。为实现此目标,教育部也在不断完善法律硕士教育的课程体系。

法律检索课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法学与非法学)》(学位办[2017]19 号)为法律硕士教育设置的一门重要的必修的实践教学与训练课程,共计2 学分。但是该文件并未解释其课程属性、课程内容等问题。笔者认为,该课程是法律文献学的重要分支之一,主要向法律硕士研究生讲授法律文献种类、生成、流布、保存和整理等方面的基本原理,以及法律检索基本方法和法律数据库使用的基本策略,培养其高效检索法律文献、提出法律问题和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学界编写有一定数量的教材,发表了一些研讨法律检索方法的论文,[3]但是对法律检索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探讨尚未全面展开,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方面者更少。本文拟在回顾学术界对法律检索课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结合西北师范大学的实际生源情况,对法律检索课的学科属性、教学内容的设置、教学模式等问题进行系统探讨,以期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检索课的教学质量,并求教于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