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培育的途径

四、公民意识培育的途径

目前中国正经历着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转型,公民意识是现代化社会的思想文化基础。当今社会,如何培育公民意识,实现现代化?本文认为,应该从制度、经济、法律等方面为公民意识的培育提供保障。

第一,良好的政治制度是支撑。所谓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各类政治实体加以遵循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它是多层次的结构,内层是国体,中层是政体、国家结构形式以及政党、公民政治行为的基本准则等,外层是一系列具有明显可操作性的规则、程序、方式等。国家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制度直接影响着公民意识的形成,有利于公民主体意识的形成,有利于公民参与意识的形成。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实现公民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的转变。

第二,市场经济是基础。市场经济是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我国从1992 年确定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公民的思想意识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助于自由、民主、平等等现代公民理念的形成。市场经济是以自由交换、等价交换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双方具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使得长期适应了封建统治的人民开始了解平等、自由,也开始关心和自己利益相关的一些活动,比如,参与本企业的管理、参与社区活动、参与村民选举、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也强化了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使公民开始由“臣民”向“公民”转化。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公民提供一个开放、公平、自由的环境。

第三,法治国家是保障。法治国家是当今社会主流的治理方式,我国的法治之路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到今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邓小平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5]我国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做到让人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意识的成长要求公民积极参与国家各项事务,但在公权力面前,个人权利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使很多人因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愿意承担社会的责任。因此,只有制定良好的法律,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权利,并严格按照其执行。就像有的英国学者指出,一个国家属于法治国家,从一般意义讲,就是这个国家是根据法律——固定的法律规则——来治理的,而不是按照个人意志的专断和刻薄条件来治理的。只有这样,才能在制度上为公民主体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和公民参与意识的形成提供保障。

总之,公民意识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实现了从臣民到公民的转变,具有了现代人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才能加快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注释】

[1]作者简介:张文静,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 级博士生。

[2]王宗礼等:《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92 页。

[3]王宗礼等:《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89 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60 年版,第329 页。

[5]《邓小平文选》(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4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