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府新志》中的法律资源的研究价值

三、《西宁府新志》中的法律资源的研究价值

《西宁府新志》体制谨严,整肃有法,议论驰骋,取材丰富,叙事则纲举目张,高瞻远瞩,多经世之言。[3]在全面的记述与客观的议论之中,整理出散见于志书的法律规范,虽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大致可窥见当时法律的规定与运行。

这正是法律史学的研究意义之所在,通过史料的考据分析,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描述在这一历史阶段法律规范的产生演变与发展,找出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区别,并分析造成该区别的原因。地方志中的法律规范为当时中央立法在地方实施的重要体现,可以很好地填补古代地方法律资源的空白。该资料还可以用于法律地理学的研究(西宁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决定了在该地区应适用适应地区发展的特殊法律规范),对于完善法律史研究乃至整个法律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法律资源的整理与历史背景的结合可以探究某一历史阶段的法律核心价值与法律制度体系的一致性。这一点在《西宁府新志》中也有所体现。如清朝满族入关后,为了更好地统治中原,恢复明朝时的制度,推崇汉文化,儒家学说作为统治者的思想工具具有很高的地位。这一点甚至贯彻在了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中,教育方面,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儒学、学约充分体现儒家礼法;宗教方面,祠庙中有严格的供奉儒家先贤的规则;女性地位方面,女子守节作为最高的道德准则等。儒家思想可以说融入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这也是清朝法律体系保持一致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多民族统治王朝典范,其在多民族政策方面的努力也不容忽视。西宁府地处西北一隅,与少数民族有着密切往来,在《西宁府新志》中不难见到清政府有关民族政策的法律规定:如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建置、为提高国民素质与培养少数民族管理人才而普及教育、建立军功的奖励制度、通谋敌国的惩罚措施等。这对于少数民族的历史研究乃至当今的法律治理仍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综上,《西宁府新志》行文流畅,论述客观,不仅是一部价值很高的地方志研究资料,其中包含的法律资源对于当今的法律史研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释】

[1]作者简介:田庆锋(1977—),男,河南新安人,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律史、法律文献学、宪法学、法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刘晨(1994—),女,汉族,甘肃陇西人,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 级硕士研究生。本文为西北师范大学2016 年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一带一路’视域下的西北方志法律资源整理与研究”(编号:SKGG16014)阶段研究成果。

[2](清)杨应琚:《西宁府新志》,青海人民出版社2015 年版,第18 页。

[3]魏明章:“《西宁府新志》评介”,载《青海社会科学》1980 年第3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