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乾隆志

(二)乾隆志

1.行政法史料

疆域道里

一邑之内,画疆而理。原夫里甲、田赋、汛防、警备,官斯土者责有专司也。

衙署(仓廒附)

衙署之设,所以肃观瞻,较簿听断,皆于是乎在。

……

捕衙署在县署左;儒学署在今城南门外;察院行署(今圮);布政分司行署(今圮);按察分司行署(今圮);府行署(今圮);县行署,在县北九十里盐官镇,比较下四里钱粮临之。阴阳学(在县治西,今废);医学(在县治西,今废);僧会司(今废);道会司(今废);社学(在县治北,今废);养济院,旧一在县治西,今改南城门外西街,知县马履忠建;漏泽园,在城西南,地约三亩。

里图村庄 西固所

一邑之内,区画为里,一里之中,编分为甲,即变通古人井田遗意也。遇有军国大事,调发间左,征输当粟,固风流令行,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克期而毕集。即闲暇无事,丁徭田赋不能遁其数,奸究匪窃无所匿其迹。纲举目张,夜户不闭,故计典以力行保甲为考课,制纂重尔。西邑地僻民稀,村落散处,合计不及大县之什一,而就一邑之内区为里,示所统也。至屯卫所各地,即前代屯田军分驻各地以卫民。今国家承平日久,仍归并州县管辖,耕读纳粮应试,与民无异焉。

自县起,南蔺旗寨四十五里,西高山一百里,分十六旗。按,洪武元年,开设岷州军民府衙。三年,设文县守御千户所,成化四年置洮岷边备,饬兵御将,防制番戎,以洮、岷、阶、西固、徽、成、文、和分隶之,此屯卫所错居西邑之所由来也。至国朝顺治年间,裁文县所、巩昌卫并入西和接收。今土下八里为民籍,五屯卫所为军籍。

汛防

汛防之设,筑立墩台,原以备侦堠烽燧之用,虞寇盗之窃发,稽奸匪之往来,捍卫民人,即古今闲暇无事,安不忘危之至意也。西和墓尔小邑,而自北至南,为由秦州至成县孔道,延一长二百里,为最要。县治无城守驻防,沿途置汛防七处,墩台连缀相望,亦可见警备之周也夫。纪汛防。

丁徭

丁徭,即古力役之征。 《周官·大司徒》岁献版图于天子,按籍定徭,固冠履尊卑上下之定分也。我朝湛恩汪濊,康熙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永不加赋。嗣雍正五年,又以粮载丁,将应征丁银,摊按地亩粮银均载,俾无业穷民,技艺末作,俯仰宽然,深仁厚泽,固已远迈百王,超轶千古矣。第丁徭之政,昉自前古,由来已久,今丁赋虽不另征,仍按照则例纪录于左,亦备往制之遗尔。

……

雍正五年,在于请仿以粮载丁之例等事案内,奉旨通省以粮载丁,此项丁银停其征收,按照实征地亩粮银均载,每粮银一两均载丁银一钱六分八厘七毫四丝零,共应征均载丁银七百七十九两七钱五分一厘四毫四丝零,内除通融均摊解药脚价并茜草铺垫一十五两一钱六分三厘二毫一丝零,止该均载丁银七百六十四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二丝零。

邮驲

铺司传送,驲马急递,古人置邮传命,即今之文报往来,相缓急而权其迟速也。西和距兰六百里,在省属为僻邑,而地当秦蜀之交,为由甘入川孔道,今金川小丑恃险据巢,我国家大讨用张,凡由甘调发者,皆经历西和。羽檄星驰,于是有他邑拨协之腰站,有营镇专壮之塘马,第祗今暂设,将凯旋后即撤也,兹止就额设者记载之。

选举

司徒选举,详于周官,两汉科目策士,唐贡举试以赋论,宋承唐制。贡举虽广而最重制科,硕辅鸿儒,得人最盛,西和虽边塞山城,而何地无刁?五代晋汉以文学著,历宋王氏以词科进,列膴仕者多人。前明选拔通籍孝廉人仕,彰彰可考,唯后之人克自振拔,将贤才蔚起,讵为方隅所限哉!志选举。

2.民法史料

学校:计开地段

右除荒,实熟地计共坐六处,共地五十一段,共计三十亩,今廪生自行经管收租。

附义学田

乾隆六年,前任知县王昆捐银一十五两,买县民马杰山坪地四段,坐落县北五十里小峪里。

计开

石沟门前一段,计九亩;李家湾一段,计一十亩;尖角地一段,计七亩;赵家湾一段,计五亩。以上四段,共计三十一亩,于和政里六甲堂册内,人额粮三斗三升,折征地丁银六钱二分一厘,本色粮一升九合。地仍租与马杰之子马文焕耕种,每年交官夏秋租粮市斗二石八斗,除巢输该地银粮外,余给义学膏火之费。

方言附

抗脚占田地:土著老户耕种之田,系前人招徕开垦,立户输赋,永为己业,并非契卖,称曰脚占。

佃地:将己业招人耕种,写立佃契,载明粮数,交耕地者承耕,立户完粮,永为种地者之业,称曰佃地。

典地:原业户逃亡丁绝,本图里长将所遗之地招人耕种,岁交典钱输课,有不愿耕者退地,交还里长,称曰典地。

当地覆价:业户因需钱用,将己业出当与人耕种,钱粮当地之家输纳,数年后又欲增加当价,名曰覆价。

黔种田地:或己业或当地招人耕种,业户与种地人按亩各出籽种之半,至收获时业主与种地人均分,称曰黔种。

3.经济法史料

田赋:起存领支

额征民屯地丁共银四千一十六两五分九厘,内匠价银二两四钱七分五厘,不加耗。闰加银八十六两七钱八分四厘。

额征驿站银二百八十六两五钱二分六厘(加耗),除本驿额支扣除小建,其下剩俱起解司库。额外征朝勤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

额外征药味银一十八两七钱四分八厘(加耗)。额外征茜草铺垫折价并脚价共银二两一钱一分(加耗);

额外征课程银五两七钱八分,闰加银四钱八分二厘;

额外征屯租银一两二钱一分;

额外征地税银六两;

无征在田房税契项下拨。

己上民屯地丁、驿站、药味、茜草铺垫并脚价四项,额外征耗羡银六百四十八两一钱四分五厘,闰加银一十二两九钱八分七厘。

额征盐课银六十五两五分二厘;

额引一百道,每引行盐二百斤二两,闰加银五两四钱二分一厘;

额征磨课银八两八分(原额上中下则磨共八十二座);

额征当税银一十五两(当铺三座);

额征牙贴银九两五钱;

额征田房契税银无定额;

额征府城集税银五钱;

额征本城盐、长二集畜税银无定额。

应领

赴司每年应领公费银一百六十两;

每年应领官役俸工等项复荒银一百八十九两二钱六分二厘;

闰加银三两四分八厘;

每年应领河州拨捕协站支销银五十八两二钱六分一厘。

应解

起解民地丁银三千一百一十六两三钱五分,闰加银四十两三钱四分八厘;

起解屯地丁银二百四十两七钱四分八厘;

闰加银一十两四钱二分二厘;

起解支剩驿站银尽数解司;

应解朝勤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

应解药味银一十八两一十七钱四分八厘;

应解茜草铺垫折价并脚价共银二两一钱一分;

应解课程银五两七钱八分,闰加银四钱八分二厘;

应解屯租银一两三钱一分;

应解地税银六两,在每年田房契税银内拨解。

杂款

应解盐课银六十五两五分二厘,闰加银五两四钱二分一厘;

应解磨课银八两八分;

应解当税银一十五两;

应解牙贴银九两五钱;

应解府城集税银五钱;

应解田房契税银无定额;

应解本城盐、长二集畜税银无定额。

驿站支销

驿马八匹,岁支草料银一百四十两(另扣小建),遇闰照加;

马夫六名半,岁支工食银七十两二钱(另扣小建),遇闰照加;

外备修补马房、鞍屉、缰绳、药料等项银二十一两八钱。

存留经杂支销

应解佐杂摊荒银六两五钱三分一厘;

应解岁贡花红旗匾银二两六钱五分五厘;

应解黄河水夫工食银一十五两三钱七分一厘,闰加银一两三钱九分七厘;

应解乡饮银一两九钱九分九厘;

协济草凉艺募夫工食银一十两六钱六分,此项无支无解。

应支

文庙祭祀银四十二两四钱七分三厘;

知县一员,岁支俸银除应解佐杂摊荒银外,实支银二十三两四钱五分二厘;

门子两名,岁支工食银七两九钱七分三百,闰加银七钱二分四厘;

皂隶一十六名,岁支工食银六十三两七钱九分一厘,闰加银五两八钱三厘;

快役八名,岁支工食银八十九两三钱五厘,闰加银八两一钱二分;

民壮二十名,岁支工食银一百二十两;

禁卒八名,岁支工食银三十一两八钱九分,闰加银二两九钱一厘;

轿伞扇夫七名,岁支工食银二十七两八钱九分六厘,闰加银二两五钱三分九厘;

库子四名,岁支工食银一十五两九钱四分,闰加银一两四钱四分九厘;

斗级四名,岁支工食银一十五两九钱四分,闰加银一两四钱四分九厘;

教官一员,岁支俸银二十两九钱三分;

斋夫三名,岁支工食银二十三两九钱一分,闰加银二两一钱七分二厘;

门斗二名,岁支工食银九两五钱六分九厘,闰加银八钱七分;

廪生二十名,岁支恢粮银三十八两六钱一分,闰加银三两五钱一分一厘;

膳夫二名,岁支工食银八两八钱六分六厘,闰加银八钱五分三厘;

典史一员,岁支俸银二十两九钱三分;

门子一名,岁支工食银三两九钱八分五厘,闰加银三钱六分二厘;

皂隶四名,岁支工食银一十五两九钱四分,闰加银一两四钱四分九厘;

马夫一名,岁支工食银三两九钱八分五厘,闰加银三钱六分二厘;

钟鼓夫五名,岁支工食银三两三钱一分八厘,闰加银三钱二厘;

铺司十名,岁支工食银一十九两一钱七分三厘,闰加银一两七银五分;

孤贫八名,岁支口粮并布花银一十三两八钱三分五厘。

每年应领文庙祭祀不敷银二两五钱二分七厘。

每年应领武庙祭祀银二十一两八钱八分。

每年应领各坛庙祭祀银一十四两五钱九分二厘。

耗羡支销

知县一员,岁支养廉银六百两;

典史一员,岁支养廉银六十两。

此项与前征耗羡数不敷银一十一两八钱五分五厘,赴司请领。

复荒支销

门子二名,岁支复荒银三两一分七厘;

皂隶一十六名,岁支复荒银二十四两一钱六分七厘;

马快八名,岁支复荒银三十三两八钱五厘。

风俗

五土不齐,南柔北劲,风气各殊,自然之理也。俗尚因地制宜,习久相沿,渐如成性,亦不能过为之矫拂。惟在上者导其善机,约而归之于礼义耳。西和慕尔小邑,风俗最为淳朴,不特遵守教令,不敢寇窃,奸究为非,即斗狠忿争之徒,浇漓健讼之辈,亦未经概见。长吏之庭,竟可罗雀,岂非善俗耶?第土痔民贫,耕稼之外别无生计,冠、婚、丧、祭,礼义多从简略,是在邑人士知礼者,权衡繁简,为之倡尔。

冠礼:冠礼久废不举,惟士大夫家好礼者间行之。

婚礼:士大夫家,初通媒妁,次插定。将娶,先期送庚帖酒礼衣币首饰,行冠礼,及期,亲迎娶。入门先拜翁姑,而后合卺。亲识具仪以贺,三日后婿谒妻父母,设肴馔宴新婿。

丧礼:初丧,躃踊成殓,三日后成服,七七致奠。寝苫枕块,不御酒肉,不剃发,百日后始剃发,麻素三年。棺表衾含敛之具,称家有无。亲友吊奠,具送赙仪,丧家散给孝衫帽带,谓之“海孝”。葬期先日开奠,亲友拜吊如初,登山葬毕,题主迎回家堂,安于寝室。第贫富不齐,富者仪文丰盛,贫者亦间有缺略。

祭礼:祭于祠堂,礼也。第人力不齐,有力者能行之,若蓬藿之士,安所立祠堂哉?春秋霜露,抔土之前一奠焉耳。习俗相沿,于清明、十月朔,瞻墓拜祭,固无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