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制史料

(五)刑事法制史料

《武备志·西藏》

刑法:有律例三本,共四十一条。所载刑法甚酷,内有枪打、箭射者;有送曲水蝎子洞,令蝎子食者;有凿眼、砍手者;有解送络,令野人分啖者;有用滚油滴其胸者。

这是新志唯一记录在志的刑法规定,表达简要,介绍了清代西藏刑法的概况:律例三本,共四十一条,以残忍为刑罚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