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仵作”到“法医”

从“仵作”到“法医”

吕 虹[1]

内容摘要:仵作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但在清代之前仵作职业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应有的发展,直至清代,尤其是在清末新政的影响下,传统司法检验中的仵作开始向近现代法制意义上的检验吏转型。尽管这是一个历经百余年复杂且漫长的过程,却使我们从一个侧面窥见传统司法检验制度由注重传统经验向崇尚现代科学转变的发展轨迹,同时也预示着法治改革必定是缓慢而渐进的。本文主旨正是试图从中国司法检验职业的发展演变这个微观角度来观察理解中国司法变革的艰辛历程。

关键词:仵作 检验吏 法医

中国古代素来重视刑事案件的司法检验,进行司法检验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知识,而且司法检验的具体工作既脏又累,对于那些仅仅饱习文章经史并无实践经验的地方州县官而言,顺利完成检验工作有些勉为其难。因此,自五代以来,仵作就在司法检验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至清代,仵作身份被重新定位,成为传统仵作制度改革的转折点。仵作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清末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以后法医制度的引进做了必要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