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到农时:捃摭秦国“农”策法律问题
常少华[1]
内容摘要:秦帝国是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作为众多诸侯国中后进的一员,其在各个方面并非绝对占优的情况下却最终成就了统一大业。秦的崛起过程,是落后地区反超先进的典范,对其研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秦国“农”策的分析,从法学视角去探讨秦国统一中国的某些必然性原因。
关键词:秦国农业 农战国策 秦法规定
秦,是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制王朝。在其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先后消灭了韩、赵、魏、楚、燕、齐东方六国并取二周而代之,结束了长达五百余年的春秋战国乱局。其中,依当时各方实力而言,有能力与秦逐鹿天下的有南方的楚国和北方的赵国。秦作为一个西北高原上崛起的后进国家,无论在文明程度还是历史积淀方面都不及享国八百年的荆楚;而胡服骑射后,精进的赵国在军事实力上与秦也不遑多让。至少到战国中期,比之楚、赵,秦国并非是一家独大。然而,正是这个各方面都不绝对占优的西北邦国,却在秦王嬴政的统领下“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首次大一统。“去分封建郡县、书同文度同制、车同轨行同伦”,统一了文字、度量衡及行为规范,奠定了中国之后两千余年的政治格局,就连而今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称呼“China”都是源于拉丁文“Chin”(秦)这个词汇。可以说,秦一直影响着华夏大地,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是秦的苗裔。
通过史料不难看出,秦自商鞅变法起,在思想上全面接受了法家思想,“生强”“生力”是其变法的根本目的,“农战”是其具体措施。并以此作为其立法指导思想,将社会的各种资源全部调动起来,将秦国打造成了一架超级战车,为统一华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笔者认为,正是秦的统治者在当时先进的法律思想的指导下,将历次变法的正确经验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确保其能够长久、稳定地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激活了整个秦国的社会活力,从而为东出函谷、兼并天下做好了充分准备。
秦的崛起过程,是落后地区反超先进的典范,对其研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诚然,任何历史性的改变都是当时合力的共同作用,不能只是简单归结于某一项或几项原因。在冷兵器时代,战争的胜败往往是由对弈双方的后勤保障所决定的,其中核心要素就是农业发展水平的高低。本文旨在从秦国“农”这一具体国策着眼,以法律史视角去思考和探讨秦国成为中国第一个大一统中央集权王朝的法制性因素。本文汇集相关史料文献及出土文物,从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两个角度去思考秦国法律对农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文中观点难免存在谬误,谨供方家贻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