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空间的特殊性:国家行政区划与政治体系介入西北问题的递弱化
政治活动是政治组织、社会群体和个体在一定的地域上所进行的与政治有关的所有活动,它必然与该地域的地理空间和自然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现代政治体系以国家政权为核心,要实现对特定区域内公共事务治理的善治目标,必然要积极介入并调控政治组织、社会群体和个体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过程。一般说来,政治体系为便于行政管理和实现其主权,就会依据一定的原则,根据地理条件进行区域级别划分与调整。这样一来,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和科学划分必然成为政治体系介入地方公共事务治理的必备要素。
政治体系要有效地捍卫主权独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确保社会秩序良性运行,必须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由高到低、衔接紧密、整合度高的行政区划体系。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世界各国的行政区划的体系和称谓也不同。如日本的一级行政区为都、道、府、县,其下均设有市、町、村等级行政区;法国的行政区划实行省、市镇两级制;英国实行郡、区两级制等。一般来说,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大致包括四级: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二是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三是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四是乡、民族乡、镇。多种类别的行政区划建制并存是我国行政区划的显著特点。有按省、县、乡分等的地域型建制,这是我国基本的行政区域建制;有以城市化发展为依据,按直辖市、直辖区、镇分等的城镇型建制;有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分等的民族型建制,虽然这一类数量少,但所辖面积却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0%;还有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等的特殊型建制。
差异是地区之间区别的基本特征,由于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才会有民族、种族、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多样性,才可以区分不同的区域。“西北地区是我国多民族聚居地,几个主要的少数民族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有着各自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共同的心理素质,这就造成了西北地区各民族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格局。”[8]《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正是立足西北地理空间的独有性,来探讨这一特定空间内特定群体的政治活动及其所产生的各种政治事项的空间分布和地区差异。西北地区地域广大辽阔,“但地域的广袤并不等于西北地区有效生存空间的广阔”。[9]从现行行政区划看,“在政治上,首都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下一个层次是各个省级政府的所在地城市和直辖市,它们是省级范围的政治中心;再下一个层次是省辖市,其下属是县”。[10]有中心,有边缘,各级地区相互联系,“形成一个与地理形态相吻合的地域社会”。[11]首都、最早设立的直辖市、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和对外开放省份都集中在东部地区,其政治发展水平高于西北地区,这使得该地区拥有的政治资源相对较少,这些地区地方政府在政策能力方面相对较低。西北地区地域辽阔,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等,都会使得政治信息的传播速率下降,在行政过程中政治权力的能量随距离的增加而逐步衰减。西北地区地理空间上的独有性和国家行政区划上的非中心化,使得政治体系介入该地区地方事务治理必然呈现递弱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