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的概念

一、体育的概念

据资料记载,“体育”一词最早是法国人于1760年在法国的报刊上论述儿童身体教育问题时使用的。1762年,卢梭出版了《爱弥儿》一书,他使用“体育”一词来描述对爱弥儿进行身体的养护、培养和训练等身体教育过程。“体育”一词的最初产生是源于“教育”一词,最早的含义是指教育体系中的一个专门领域。现在国际上普遍用的“体育”一词,其英文是“Physical Education”,它的本义是指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直译为身体的教育,简称为体育。

在我国古汉语中,并无“体育”一词。直至19世纪中叶,随着德国、瑞典体操的传入,清政府在兴办的“洋学堂”中设置了“体操课”,“体育”才以“体操课”的形式出现在我国。我国体育史界普遍认为,“体育”最早是在1902年左右,一些在日本留学的学生从日本引入的。“体育”一词刚进入中国时,这一新生事物并没有被人们很快接受,其使用也远不如“体操”一词广泛。直到1923年,北洋政府公布的《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才正式把“体操”一词改为“体育”,“体操课”改为“体育课”。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体育”一词的理解一直存在分歧,通常认为:体育是人们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延长生命的重要方法;它是与德育、智育、美育等相配合的整个教育的组成部分;它以竞技的形式,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内容和各国人民之间加强联系的纽带。因此,学者将体育分为广义体育和狭义体育。广义体育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狭义体育是一个发展身体、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的知识、技能,培养道德和意志品质的教育过程,它是对人体进行培育和塑造的过程,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众多学者在界定“体育”这一概念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深入研讨,最终有了比较统一的解释。《中国百科全书》对“体育”概念是这样界定的:体育(广义)亦称体育运动,是人们根据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遵循人体生长发育和技能活动规律,以运动动作作为基本手段,为增强人民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文化生活而进行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身体运动和社会活动。体育属于社会文化教育范畴,受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与制约,也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