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手比赛规则
1.组手比赛场地
(1)比赛场地是铺有经世界空手道联合会(WKF)认可的垫子,边长为8米(由场地外缘量起)的正方形场地,四周须增设有1米的安全区。场地四周应有2米净空的安全区域。采用赛台时,每边的安全区应再增设1米。
(2)将距离比赛场地中心点1米处的两块垫子反转,以红色一面向上,作为两位选手位置的标识。当比赛开始或再次进行时,双方选手应面对面站在各自的红色垫子前沿正中的位置。
(3)主裁应面向两位选手,站在距离安全区2米的两块垫子中间。
(4)边裁应分坐在场地四个角落的安全区内。主裁可以在整个场地内移动,包括边裁所在的安全区部分。每位边裁都将手执红、蓝旗各一面。
(5)赛事监督应坐在安全区外、主裁的左后方或右后方,并配备有红色旗子或信号标识与哨子。
(6)记分监督员应坐在官方记分台后,在记分员与计时员之间。
2.比赛时间
(1)成年男子和女子组手比赛每回合的时间为3分钟(团体赛和个人赛相同);21岁以下级的男子和女子组手比赛为每回合3分钟;青年和少年组手比赛中,男子和女子每回合的时间均为2分钟。
(2)每回合比赛的计时从主裁给出“开始”的信号开始,每次主裁喊“停止”时,应停止计时。
(3)计时员应以清晰可辨的铃声或蜂鸣器为信号表示“还有15秒”和“时间到”。“时间到”的信号标志着该回合比赛结束。
(4)选手在两场连续的比赛间,将被给予与常规比赛时间长短相同的一段休息时间。但如果选手需要更换不同颜色的护具,这段时间将会被延长至5分钟。
3.得分
(1)得分可分为三种:
①IPPON一本(3分);
②WAZA—ARI有技(2分);
③YUKO有效(1分)。
(2)当一个技术动作作用于有效的得分部位且满足以下技术标准,就会被判定为得分:良好的姿势、竞技的态度、刚劲有力的技术应用、警戒的状态(警戒心)、好的时机把握、正确的距离。
(3)可以判定为一本(3分)的技术:上段踢技,施展在被摔倒或已倒地的对手身上的任何有效的技术动作。
(4)可以判定为有技(2分)的技术:中段踢技。
(5)可以判定为有效(1分)的技术:中段或上段的冲拳(Tsuki),上段或中段的击打技(Uchi)。
(6)攻击仅限于下列部位:头部、面部、颈部、腹部、胸部、背部、胸腹侧面。
(7)在比赛结束的同时进行的有效攻击,可判定为得分。在主裁发出“暂停”或“比赛停止”的指令之后,即使做出的技术动作是有效的也不能得分,违反者甚至会因此受到处罚。
(8)如果双方选手皆在场外,任何技术动作,即使是有效的技术动作都不能判定为得分。但是,如果一方选手身处场内,在主裁喊停(YAME)之前做出了一记有效的技术动作,这个技术动作可以判定为得分。
4.判定胜负的标准
(1)判定一方选手获胜可以根据以下标准:率先取得8分的净胜分;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取得的分数高于对手;首先得分的优势“先取(SENSHU)”;裁判的判定(HANTEI)的结果,或因对手犯规(HANSOKU)、失格(SHIKKAKU)、弃权(KIKEN)而获胜。
(2)一般情况下个人赛中不允许出现平局。只有在团体赛或循环赛中,当某一对选手在回合结束后,双方得分相同或都没有得分,和双方选手均没有获得“先取(SENSHU)”优势的情况下,主裁才会宣布平局(HIKIWAKE)。
(3)在任一回合结束时,如果双方选手得分相同,但一方选手获得了先得分优势(先取SENSHU),那么该选手将会被判定为胜方。在个人赛中,当一回合结束,双方选手均未得分,或得分相同但又没有人获得先得分优势(先取SENSHU),比赛的结果将会由四位边裁和主裁通过投票的方式来决定,一人一票。判定某位选手获胜与否应根据以下的标准决定:
①选手表现出的态度、斗志和力量。
②所展示出的战术优势和技巧娴熟度。
③哪一位选手占据了场上的主动。
(4)如果获得先取(SENSHU)优势的选手在比赛还剩不到15秒时,出现出界、逃避、抓抱、扭摔、推搡或贴胸站靠获得第二类逃避战斗的警告等行为,该选手将自动失去这个先取的优势。
(5)在团体赛中,如果双方获胜回合数及总分皆相同,就需要再进行一回合附加赛来决定胜负。各队伍可以选择该队伍中的任何一名队员作为代表参加该回合的比赛,无论他是否已在双方之前的回合赛中出赛。如果在附加赛时间结束时,双方还是不能以比分的高低来产生胜方,同时也没有人获得先取(SENSHU)的优势,则需通过判定(HANTEI)来决定胜方,判定的流程与标准应与个人赛相同。附加赛胜负的判定结果也将决定团体赛的最终胜负。
(6)在团体赛中,当一方队伍率先取得了足够获得比赛胜利的回合数或分数时,即可宣布为胜方。不需要继续完成未进行的回合。
(7)当出现红、蓝双方在一场比赛中同时因犯规(HANSOKU)被判取消资格的情况时,下一轮比赛的对手将会因为轮空而获胜(无需宣布比赛结果)。除非这种双方均被判取消资格的情况出现在奖牌赛中,这时候将以判定(HANTEI)来决定获胜方。
5.禁止的行为
有两类禁止的行为,分别为第一类犯规和第二类犯规。
(1)第一类犯规
①技术动作过度接触,即使是作用在有效的得分部位上或是接触到喉部的技术动作。
②攻击手臂、腿部、裆部、关节或脚背部位。
③以开掌技术攻击面部。
④危险的或被禁止的摔技。
(2)第二类犯规
①假装受伤或夸大伤情。
②非对手原因离开比赛场地(JOGAI)。
③不顾自己安危,做出可能让自己被对方击中而致伤的行为,或没有采取足够的自我保护措施(MUBOBI)。
④通过逃避比赛的方式让对手没有机会得分。
⑤消极,没有与对手交手的意图(不能在比赛还剩不到15秒时判罚)。
⑥搂抱、扭摔、推搡对手,或与对手贴胸站靠,但没有试图施展得分的技术或摔技。
⑦在截获对手施展踢技的腿后,不以施展摔技为目的地以双手抓住对手。
⑧用一只手抓住对手的手臂或道服,不立即试图施展得分技术或摔技。
⑨施展无法控制的、有可能伤害到对手的,和危险的、毫无节制的攻击技术。
⑩试图以头部、膝部或手肘攻击对手。
⑪与对手交谈,或挑逗对手,不服从主裁的命令,对裁判官员不礼貌,或其他有违礼节的行为。
6.警告和处罚
(1)忠告。忠告用于相应类别的初次犯规且程度轻微的情况。
(2)警告。警告用于相同类别第二次程度较轻的犯规,或犯规程度还不到被判“犯规注意”(HANSOKU-CHUI)的情况。
(3)犯规注意。这是取消比赛资格前的一次警告,通常情况下用于在该回合比赛中已被判过一次“警告”(KEIKOKU)的选手身上,但也可以直接对犯规程度严重,但还不到被判“犯规”(HANSOKU)程度者施加。
(4)犯规。这是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用于非常严重的犯规或被施加者在该回合比赛中已被判处过一次“犯规注意”(HANSOKU-CHUI)的情况。在团体赛中,犯规者的得分将会被清零,而对手将会得到固定的8分。
(5)失格。这是丧失整个锦标赛,包括犯规者登记参加的所有级别的比赛资格的处罚。如果某位选手不服从主裁命令,行为恶劣,做出有损空手道声望和荣誉的行为,或做出其他被认为是有违大会规则和精神的行为,其将被处以失格(SHIKKAKU)的处罚。在团体赛中,犯规者的得分将会被清零,而对手将会得到固定的8分。
7.比赛开始、暂停和结束
(1)比赛运作时,主裁和边裁所使用的术语及手势,应按照规定。
(2)当比赛将要开始时,主裁和边裁应各自就位,两方选手须站在自己相应的垫子靠近对手边的前沿处准备,相互行礼之后,主裁宣布“SHOBU HAJIME”,比赛即开始。主裁应以“YAME”口令暂停比赛。如果有必要,主裁可以命令选手各回到原位(MOTO NO ICHI)。
(3)在主裁回到原位后,边裁应以旗语向主裁表示自己的意见。在判决某方选手得分时,主裁应先宣布哪位选手(红方或蓝方)、攻击的位置,然后以规定的手势判以相应的得分。然后,以“TSUZUKETE HAJIME”的口令,宣布比赛继续进行。
(4)一方选手在某一回合比赛中已领先8分,主裁应以“YAME”口令叫停比赛,再与双方选手一起回到各自起始位置。然后,主裁举起代表获胜一方的手臂,并宣告“AO(AKA)NO KACHI”。到此,回合比赛结束。
(5)当比赛时间结束时,双方以得分较高者为优胜。主裁应举起代表获胜一方的手臂,并宣告“AO(AKA)NO KACHI”。到此,回合比赛结束。
(6)如一回合结束时,比赛未能决出胜负,那么裁判小组(主裁和四位边裁)将以判定的方式决定比赛结果。
(7)如发生下列情况,主裁可以喊“YAME”,并暂停比赛:
①当一位或两位选手都越出场外时。
②当主裁命令选手整理他的空手道服装或护具时。
③当某位选手违反规则时。
④当主裁认为一方或双方选手因受伤、生病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比赛时。根据大会医生的意见,主裁将会决定是否允许比赛继续进行。
⑤当一方选手抓住对手,没有立刻施展进攻技术或摔法时。
⑥当一方或双方选手跌倒或被摔倒后,双方都没有立刻做出有效的得分技术时。
⑦当双方选手相互抓抱,且没有立即成功施展任何得分技术或摔法时。
⑧当双方选手采用贴胸站靠的方式,且没有立即试图施展任何技术或摔法时。
⑨当双方选手因摔倒或试图施展摔技而双方倒地后,开始扭打时。
⑩当两位或更多位边裁皆举旗示意同一位选手得分或出界时。
⑪当主裁认为有犯规时或因安全原因需要比赛暂停时。
⑫当场地经理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