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武术的概念

一 武术的概念

武术的概念,是人们认识、研究武术的基本依据。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时期对武术要领的表述不尽相同,它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武术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

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归属武术类的名称。春秋战国时称“技击”(属兵技巧一类);汉代出现了“武术”一词,并延用至明末;清初又借用南朝《文选》中“偃闭武术”(当时泛指军事)的“武术”一词;民国时称“国术”;新中国成立后仍沿用“武术”一词。

随着历史的变迁,冷兵器的逐步消亡,专用武术器械的生产及拳械套路的大量出现,对抗性项目、武术竞赛规则的制定,武术已演化成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武术的内容、形式及训练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要领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到今天,武术的基本定义可概括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的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从这一定义出发来认识武术。首先,武术属于中国传统的技击术。它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徒手或借助于器械的身体运动来表现攻防格斗的能力。无论是对抗性的搏斗运动,还是势势相承的套路运动,都是以中国传统的技击方法为其技术核心的。

其次,武术是体育项目。它明显区别于使人致伤致残的实用技击技术。套路运动中尽管包含丰富的技击方法,但其宗旨是通过演练以提高人的身体素质和攻防能力,进行功力与技巧上的较量,在技术要求上与实用技术有一定的区别。

其三,武术是优秀的民族文化。武术在民族文化的总体氛围中孕育、产生、衍化发展,自然地融汇了易学、哲学、中医学、伦理学、兵学、美学、气功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注重内外兼修,诸如整体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说、刚柔说等等,逐步形成了独具民族风貌的武术文化体系。它内涵丰富,寓意深邃,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明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较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人民在体育领域中的智慧结晶,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东方的民族文化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