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手比赛规则简介
散手比赛是在一个高60厘米、长800厘米、宽800厘米的木台上进行的,台面上铺有软垫,软垫上有帆布盖单。台中心画有直径100厘米的阴阳鱼图,台下四周铺有高20~40厘米、宽200厘米的保护软垫(图13-82)。
图13-82
同拳击比赛一样,散手比赛也按运动员的体重分级别进行,从48千克级到90千克以上级共11个级别。
比赛时运动员可以用武术各流派的攻防招法,但有一些动作是禁止使用的,如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等,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运动员,避免伤害事故。击打头部、躯干、大腿和小腿等部位可以得分,但后脑、颈部、裆部禁止击打。用拳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即可得1分,如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迫使对方倒地,而自己即刻站立;用勾踢将对方踢倒而自己站立可得3分。如把对方打下台也可得3分,此外只要使对方倒地而自己未倒就可以得2分,用脚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也可以得2分,如用脚法击中对方头部或腿部则得1分。
比赛一般为3局2胜,如果在一场比赛中,3次有效使用3分动作者为“优势胜利”,如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此外按得分数确定每局的胜方。
以上仅是散手比赛规则的简单介绍,目的是让读者对散手比赛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便更好地欣赏散手比赛。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散手比赛的规则,请参阅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散手比赛规则。
附录:课外参考读物
1.郑小锋:《散手初学》,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年。
2.全国武术训练教材编写组:《全国武术训练教材》,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审定:《武术散手运动竞赛规则》,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