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操比赛规则与裁判方法简介
健美操是在音乐伴奏下,通过整套的动作组合完成的,健美操运动要展示运动员连续表演复杂和高强度动作的能力,成套动作必须使所有动作、音乐和表现的完美融合在一起。要欣赏健美操比赛,必须对健美操的比赛规则和裁判方法有一定的了解。
正式的健美操比赛按性质分锦标赛和冠军赛两类。一般有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男三、女三、混合三人)操、混合六人(男三女三)操。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5秒,有加减5秒的宽容度。健美操比赛必须在音乐的配合下完整地表演成套动作。比赛音乐由运动员自备,但各项目自编动作的音乐不得有重复。
比赛分预赛、决赛。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得分之和为预赛成绩,获得预赛前八名成绩的运动员参加决赛,得分高者名次列前。预赛得分与决赛得分之和即为该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每名裁判员的评分从10分起评,对出现的错误给予减分,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最后得分是:几名裁判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中间分的平均分即为运动员最后得分。自选动作由两个裁判组进行评分,一组评判艺术表现力;另一组评判动作完成情况,运动员的最后成绩为艺术裁判和完成裁判两个组最后得分相加之和。
普及性健美操比赛按运动员年龄分组,儿童组:11岁以下;少儿组:12~18岁;青年组:18~35岁;中年组:36~50岁;老年组:51岁以上。
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30秒~3分钟,音乐速度为10秒钟20~24拍。成套动作的评价主要从组织编排、完成情况及总体印象进行综合评定。组织编排包括:
(1)健身的全面性:成套动作的编排要以操化动作为主。操化动作包括上肢、下肢、头颈、躯干等全身各部位、各环节的运动,并具有全面健身的作用。操化动作的选择要符合健美操的特征,不能选择对身体易造成伤害的动作。
(2)艺术性:动作编排设计要新颖、舒展大方,成套动作连接要合理、巧妙。动作素材要多样,队形变换自然。音乐选择与动作风格协调统一。音乐曲调动听、优美健康、节奏明快、编辑清楚完整。
完成情况包括动作的准确性、动作的熟练性、动作的幅度、动作的力度、动作的一致性。
总体印象是指从整体上评价整套动作是否体现出健美操的本质特征,它包括动作的优美性和运动员完成动作时气质、情绪、表情及情感投入等方面的表现。
附录:课外参考读物
1.苗丽丽:《14天健美体操》,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
2.杨慧:《健美操》,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
3.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健美操等级运动员规定动作图解》,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年。
4.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竞赛规则1997~2000年,199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