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术前放射治疗

一、术前放射治疗

(一)术前放射治疗的优点

(1)可降低肿瘤细胞的活性,减少医源性播散。

(2)肿瘤血管未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可提高放疗的疗效。

(3)放疗可消灭瘤体周围的亚临床灶,利于最大限度地保留脏器的功能及提高切除率或根治率。

(4)敏感性肿瘤的病灶通过放疗可有不同程度的缩小,使部分曾经失去手术机会的病人重获手术机会。

(5)由于术前放疗使术前观察时间延长,可使部分已有亚临床远处转移的症状及体征因此而逐渐显露出来,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手术。

(二)术前放射治疗的原则

(1)手术局部复发率较高或行扩大切除术受限制者,可采用术前放疗。

(2)放射野必须大于拟行手术切除范围,以利于消灭可能存在的亚临床灶。(https://www.daowen.com)

(3)正确选择放射源及恰当的照射剂量,剂量最好不要低于该肿瘤根治量的2/3。

(4)放疗后的第二周至第五周内应采取手术治疗。

(三)术前放射治疗的适应证

(1)原发病灶较大,估计难以直接立即行手术根治者。

(2)肿瘤生长速度较快,于近期内显著增大者。

(3)腋下淋巴结较大或与周围组织或与皮肤明显粘连者。

(4)原发病灶与胸肌粘连或出现明显的局部皮肤水肿者。

(5)采取术前化学药物治疗而肿瘤缩小不理想者。

术前放射治疗是为手术治疗创造条件,故应尽量争取时间,放射治疗的时间不宜过长,放射剂量也不宜过高。然而术前放射治疗也有不足之处,可影响术后正确分期和激素受体测定,也不能完全消除可能已存在的亚临床远处转移灶,还会影响手术切口的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