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搜集整理问题的讨论
对民间口头文学的采录,作为我国民间文学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走过了曲折的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对这一工作,有的叫做“记录”,有的叫做“搜集写定”,有的叫做“搜集整理”,没有使用统一的名称。1950年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成立后创办的《民间文艺集刊》,所发表的民间文学作品,按照不同处理情况,分别标明“记录”“改写”。1955年4月,《民间文学》创刊,在《发刊词》中说:“这个刊物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对全国各民族口头文学的搜集、整理,同时促进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开始广泛而一致地使用“搜集整理”的概念。但对“整理”工作,并未作明确的说明。随着这一工作的普遍展开,关于搜集整理民间文学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进行这一工作的具体方法,受到民间文学工作者的普遍关注。而人们的认识和做法并不一致。从1956至1963年,便在《民间文学》和有关刊物上,就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仅《民间文学》就发表了近60篇文章。1962年由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编辑,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问题》(第一集)[6],收录22篇文章,集中反映了这一讨论的主要成果。
1956年8月,《民间文学》发表社论《民间文学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针对当时在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工作方面的混乱情况,尖锐指出,为了使各族人民优秀的口头创作都能经过记录整理而完美地列入文艺宝库,“必须反对搜集整理工作中的胡乱修改的现象”,认为“忠实的记录,慎重的整理,这是当前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头等重要的事情。一切参加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工作的人,应当把它们看得像法律一样尊严”[7]。并希望本着“百家争鸣”的精神,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使我们获得接近真理的认识。社论的发表成为这场讨论的先声。
讨论首先围绕当时中学《文学》课本中选编的《牛郎织女》一文展开。《牛郎织女》是中国民间流传的著名故事之一,选入《文学》课本时,由编者作了艺术加工。李岳南撰文肯定编者对这一故事整理编写的成功,刘守华在《民间文学》1956年第11期发表《慎重地对待民间故事的整理编写工作》,批评编者对该故事中人物心理活动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不符合民间故事的艺术风格,“忽略了整理民间故事最基本的一个要求,即保持民间故事原有的风格和艺术特点”。接着,李岳南在1957年第1期《民间文学》上发表答辩文章,提出不同意见进行商榷。随后,巫瑞书、罗永麟也围绕《牛郎织女》撰文参与讨论,从坚持慎重整理、保持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特色方面,发表了许多有益见解。通过讨论,认识逐渐趋于一致。李岳南在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编辑讨论文集时,就在自己文章后面写道:“回想起来,通过这一争论,对我个人在民间文学的学习上是有帮助的。”认为自己对民间文学“整理”的范围理解偏宽,因而对《牛郎织女》的艺术加工作了过高的评价。当时的评论者要求在整理民间口头文学时,保持它清新自然的艺术特色,而不要生硬搬用现代小说的手法来复述民间故事,无疑是正确的。但把“整理编写”混同起来,对《文学》课本中由编者“改写”的《牛郎织女》故事,用一般“整理”民间故事的尺度来要求,持论仍有失之公允的地方。
讨论展开后,从事理论研究、从事民间文学编辑工作和多年参与民间文学采录并获得丰富成果的许多同志,如徐嘉瑞、朱宜初、刘魁立、蔚钢、陶阳、董均伦、江源、孙剑冰、李星华、张士杰、华士明、陈玮君、兰鸿恩、佘仁澍等,都纷纷撰文,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进行交流。当时正在苏联莫斯科大学文学系学习民间文学的刘魁立,就如何进行民间文学搜集工作写了两篇文章。在介绍苏联组织民间文学考察队调查采录民间文学情况的同时,提出“在搜集工作中必须坚持完全忠实的原则,因为没有忠实可靠的材料就不可能有任何科学”。这种科学记录,应当达到“准确忠实、一字不移”的程度。作为提供给多种学科进行研究的科学资料而言,自然是应当力求达到这一要求的。
而我国当时的民间文学(主要是民间故事)采录工作,主要给广大群众提供优良文学读物,采录方式和艺术加工的程度比较灵活多样。因而从事这一工作的同志表示了不同意见。如董均伦、江源就在他们的文章中讲:“我们整理民间故事的目的,是给广大读者看的,应该有选择的自由。”既然《聊斋志异》中的作品,有许多就是基于民间传说而再创作的,我们今天也完全可以根据民间故事改写或加工创作。有的同志还提出,在民间文学工作中,“必须勇敢地跃进一步,从内容到形式、风格,要创造新的来”。正如参加这一讨论的有关作者所指出的,他们的分歧,实际上是着眼点不同——或着眼于文学,或着眼于科学研究以及对记录、整理、改写、再创作这几项性质不同工作的界限不清所造成的。
一些同志在讨论过程中介绍了他们从事搜集整理工作,并取得成绩的经验和体会,这方面的文章有孙剑冰的《略述六个村的搜集工作》、董均伦的《搜集整理民间故事的几点体会》、李星华的《搜集民间故事的几点体会》、张士杰的《我对搜集整理的看法》、华士明的《云锦故事〈金边牡丹〉的记录和整理》等,内容切实具体,给人们以宝贵的启示。
几年中间,还就《娥并与桑洛》《游悲》《朗鲸布》等具体作品的整理工作的得失进行过讨论,从中探求搜集整理民间文学的一般规律。
在讨论中,毛星写了《从调查研究说起》,贾芝在1961年4月由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的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上,作了《谈各民族民间文学搜集整理问题》的发言。他们吸取了讨论中的合理意见和成功经验,重新阐释了1958年在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代表大会上所确定的“全面搜集,重点整理”的工作方针和“忠实记录,慎重整理”的工作方法,特别强调指出:
民间文学工作者的任务,就是把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作为艺术珍品,按照它的原样把它挖掘出来,并力求符合原来的面貌用文字把它写定。因此,力求忠实,就应该成为搜集和整理工作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则。
在当前的民间文学工作中,更着重反对任意乱改这种主要的危险倾向。
要很好地区别整理、改编和再创作的界限。整理的目的是恢复民间口头文学的本来面目,在忠实性上应有严格要求。至于改编和再创作,则允许作程度不一的艺术加工。这样,就可以使这种性质不同的工作各得其所。
我们对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工作,应当愈作愈精细,愈作质量愈高;同时,又要把路愈开愈宽,使更多的人以更多的方式来参加这一工作。
通过几年的研究讨论和对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倡导推行的搜集整理民间文学的原则和方法为民间文学工作者所普遍接受,“慎重整理”的要求日益明确,这一工作的科学性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对民间文学工作起了积极促进作用。
但仍有些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并未完全解决。因为发掘保存民间文学,既是一项科学工作,又是一种文学活动,着眼于前者,应严格忠实于原作,保持它的原貌;着眼于后者,则可以作不同程度的艺术加工。我国的民间文学工作,同时担负着两项任务,力求使同一文本能适应文学与科学的不同要求。因而对“慎重整理”“适当加工”一直未能作十分具体明确的规定,实际上各行其是,各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因而搜集整理的质量也就参差不齐了。
这个问题到80年代中期大规模开展民间文学普查采录,编纂“民间文学集成”时,由于认识的进一步提高,在“三性”(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要求中,将“科学性”放在首要地位,并制定出一系列具体工作规范以保证搜集整理材料的忠实可靠性,这个问题才获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