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探寻民间文学的艺术魅力,人们除了关注它对广大民众的吸引力之外,还关注着它对作家文学的巨大影响。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精神的启示下,和民间文艺保持着密切联系,成为解放区文艺的鲜明特色之一。50年代的作家文学,仍十分注重吸取民族民间文艺的优点,创造为中国民众所喜闻乐见的艺术风格。柯仲平、萧三、田间、李季、张志民、马萧萧等著名诗人,均发表过关于向民间诗歌学习、转变诗风的宝贵意见和实际体会,毛泽东于1958年提出“在民歌和古典诗歌基础上发展新诗”的意见,引起文艺界的热烈讨论[47]。当时的讨论集中在民歌体的艺术表现力是否存在局限性的问题上,大体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民歌体在句法、体裁上有限制,要表现复杂的新生活不能不有所束缚;另一种意见认为五、七言民歌体表现今天的新生活没有限制,可以作为一种诗歌的基本形式流行于世[48]。何其芳在这场论争中写了《关于新诗的百花齐放问题》《关于诗歌形式问题的争论》和《再谈诗歌形式问题》[49],就这个问题系统地申述了自己的主张,他认为在中国民歌中占压倒优势的是五七言体的句法和调子,它们的突出特点是以一个字收尾,或者在用两个字收尾的时候必须在上面加一个字,即采用“三字尾”,这样就和两个字的词最多的现代口语有些矛盾,写起来容易感到别扭,对于表现今天的复杂社会生活不能不有所束缚。民歌体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存在;但在民歌体之外,还需要建立一种每行基本以两个字收尾即“双字尾”的现代格律诗。同时自由体新诗也会长期流行。何其芳对五七言民歌体的特点和局限性的论析是符合实际,不应受到非难的,30多年前他对新诗艺术形式发展前景的预见已变成现实。可惜的是,他对我国少数民族民歌多样化的体裁缺乏了解,因而立论略有偏颇,如在西北地区流行的“花儿”民歌中,歌词的句法就已广泛采用同现代口语相一致的双字尾,突破了传统格调的局限性,充分显示出民歌体裁推陈出新的活力。尽管如此,何其芳关于民歌体与新诗形式的重要论断,在我们今天研究这个问题并进而探讨现代文化背景下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的关系时,仍然值得我们认真领会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