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是人们十分熟悉和喜爱而又具有宝贵价值的口头文学样式,正如《意大利童话》的编者著名作家卡尔维诺所讲的:“民间故事是最通俗的艺术形式,同时它也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灵魂。”原生态的民间故事存活于人类的口头语言之中;文字出现以后,人们将口述故事以书面写定,转化成为书面文本,有的称为“记录”,有的称为“重述”,有的称为“写定”,有的称为“整理”,不论是概念确立还是在写作实践上,我国学界长时期都缺乏规范性的明确要求。直到1956年经过一场关于民间文学搜集整理问题的大讨论,《民间文学》杂志才在社论中明确提出:“忠实的记录,慎重的整理,这是当前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头等重要的事情。一切参加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工作的人,应当把它们看得像法律一样尊严。”(《民间文学》1956年8月号社论)由此,“忠实记录,慎重整理”便成为写定民间口头文学的规范性要求流行开来,这些作品在发表署名时,也就通称为“××搜集整理”了。其实这些故事的来源和书面写定的情况差别很大,既有按往昔记忆写出的,也有面对口述人讲述现场笔录或事后追记的,还有是讲述者自己动笔写下来的;因而有的文本只有干巴巴的情节梗概而不见枝叶,也有着意按时尚趣味进行文学加工而弄得不伦不类的。有鉴于此,20世纪80年代初编纂“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时,为着增强民间文学工作的科学性,便一律用“采录”来取代原先的“搜集整理”了。

《中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