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顾《年鉴》10年时,不能不提到中国正在强劲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2年我们四家筹划出版《年鉴》时,以冯骥才为首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就着手抓抢救中国民间文化遗产的工作,2003年获得文化部支持,2004年8月中国签字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2005年3月由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随之紧锣密鼓地从2006年起,连续公布了经过专家评审的国家级非遗代表作保护名录共1219项,其中民间文学类125项;又于2011年2月由全国人大通过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它不但是前所未有的一项最大规模的文化工程,也将中国民间文艺事业推进到一个历史新阶段。这是因为:

1.中国政府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的国际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10大类,即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1950年组建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时,民间文艺中本来就涵盖了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民间舞蹈和曲艺在内。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它们都属于民间文艺的各个层面。因而我们现在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再加上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说唱、戏曲表演艺术,实际上占了半壁江山。“五四”以来的中国学界所关注的主要是歌谣、故事等民间文学门类,近10年的非遗保护工程促使各项民间艺术大放异彩,民间文艺门类更趋丰富多样,从而也大大丰富了《年鉴》的内容。

2.这次非遗保护工程的要点之一是建立从地方到国家的名录体系,对那些拥有重要价值的非遗代表作实施有针对性的保护;要点之二是强调活态保护,不仅要保护相关传承人,还要建立一些文化的生态保护区(如故事村、民歌村、××艺术之乡等)。在政府主导下实施活态传承虽是试验性的,却开拓了民间文艺学的新境界。

3.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及聘请相关专家参与项目保护名录及传承人资格评审的方针,几年来努力实施的结果显示,我们已建立起一套保护非遗的初步制度体系。虽然存有重申报、轻保护和发展不平衡的种种缺失,各个地方对相关非遗项目的重视,民间文化园地许多学人的积极投入已形成普遍态势。以华中师大为例,师生被省市吸引参与有关民间文艺项目的研究开发,或在一些富有民间文艺资源的地方建立教学科研基地,开展田野调查,从而给民间文学教学与学术研究带来了勃勃生机。

20世纪50年代至今,中国民间文学事业出现了三次热潮:一是五六十年代新旧社会交替之际,对人民文化包括少数民族文化的热情关注;二是80年代改革开放大潮中编纂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再就是新世纪开端非遗保护工程对民间文艺的大力开掘了。《年鉴》正是在这特定时机应运而生,与之相辅相成走过来的。这不但是由于各种体裁的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本来就会涵盖于非遗品种之内,还由于在百年中国,一直有一批学人在坚持不懈地致力于人民文化的探寻研究且队伍不断壮大,于是在匆匆上马的中国非遗保护工程中,这些人纷纷被吸引到非遗保护工程的专家队伍中来,构成了民间文艺学科获得新发展的历史机缘。我们在回顾民间文艺学年鉴的十年历程时,将它的主要特色归结为和非遗保护工程的紧密关联和相辅相成,这正是中国民间文艺学这一发展新态势的反映。由此,《年鉴》所展现的中国民间文艺便具有丰富多彩、贴近地方和民族语境而且着力于活态追踪的鲜明特色,在地球村的人类文化宝库中别具风采。

《年鉴》印数不多,发行不广,因其作为中国首部民间文艺学年鉴和最为集中的学术窗口,仍颇受好评。华中师大出版社范军社长所撰写的《中国民间文艺学划时代转折的见证——评2002年民间文艺学年鉴》刊于《文艺报》2005年9月22日;接着又有周力的《评〈2003年民间文艺学年鉴〉的学术性与资料性兼具》一文在《文汇读书周报》刊出。周文指出:“一册在手,2003年中国民间文艺学的研究成果、学科进展、发展大势便了然于胸。这样一份年鉴无论是对于民间文艺学专业研究者,还是民间文艺爱好者都是案头必备之书。”“能为一门学科编纂年鉴,往往是一门学科走向成熟,走向稳定和繁荣的标志。”学科年鉴的出版,已是现代学术发展的明显标志和强劲走势,正是这样的认知,使我们深感重任在肩,竭尽所能把这份年鉴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