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发展的中国方案: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
随着单向度全球化负外部性的日益凸显,非传统安全威胁引发了人类共同的生存危机,也促成了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为此各国必须协同合作,摒弃国家间关系中一方受益必然导致一方受损的“零和博弈”,转向以合作实现共同利益的“猎鹿博弈”,通过国际组织机制的有效运行应对全球性风险和挑战。作为推动国际社会实现全球化良性发展的重要行为体,国际组织不仅应提供国际合作公共产品以解决具体的全球性问题,更应积极推动全球化的多向度、多维度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单向度全球化的消极后果。只有在民主基础上形成政治、经济和文化三重互动的多向度全球化,才能充分发挥民主和法治的社会整合作用,而这种经济全球化向政治、文化乃至法律全球化的溢出,有赖于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全球化、地方化与区域一体化互动中的协调机制和制度保障。作为当今国际体系的后来参与者,中国在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中发挥了应有的大国担当。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组织体系不仅构成中国参与国际事务、实现和平崛起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推进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互动的主要平台。通过国际组织的公共外交,中国逐渐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国际社会的价值共识,这一理念与联合国的基本宗旨也相契合。以全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组织的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人类的主体性,有利于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有效应对全球公共安全危机。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于国际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价值形构作用。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和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发展,使西方中心主义文化观在国际价值秩序建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通过文化霸权向其他国家尤其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输出其价值观,但所谓的普世价值并未解决全球化的消极影响。美国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正逐渐暴露出其局限性和不公正性,西方新自由主义在逆全球化浪潮中日益失去其价值建构功能。面对全球性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基点,为全球安全合作机制的建构提供了价值基础,极大地促进了国际安全共同体的形成。以普遍安全为基本前提,实现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有赖于人类主体性的强化和人类共同体的多元价值融合。世界文明与民族文化承载了人类的价值资源,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文化融合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实现人类价值的共同化和普遍化。作为文化融合的必然前提,协调多元文化包含了两个维度:一是包容互鉴,实现多元文化的融合;二是平等互利,避免文化霸权主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主张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平等对话,强调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并在终极价值上否定和拒绝“霸权”,推动了人类价值由消极和平到积极和平、由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转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蕴含的协调多元文化的文明观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它主张通过求同存异、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在文化多样性中追求人类的主体性,因而克服了“文明冲突论”的局限,弥合了“普世价值”对其他文明的消解。以安全共同体为基础,以文化共同体为路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人类主体性的强化过程中推动了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构建,为国际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根本的价值正当性。(https://www.daowen.com)
与西方新自由主义强调个人权利本位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全人类的视角提出了人类集体人权思想,[30]在国际组织的外交实践中,通过发展权、和平权、环境权等集体人权的实践推动了人类主体性的法律化过程。面对人类共同的生存危机和人权挑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人权治理体系难以摆脱霸权政治的消极影响,无法有效实现国际人权的保护。中国则以大多数国家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强化了集体人权的理念,通过集体人权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外交实践丰富了国际法的主体论,以国际组织为制度基础实现了人类主体性的国际法话语建构功能。作为和平崛起的新兴大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既勇于承担负责任大国之担当,积极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并为国际社会提供“国际和平与安全”“公平发展制度”等公共产品,也始终坚持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致力于推动实现各国人民的平等权和发展权。随着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逐渐提升,中国始终坚持在联合国体系下维护和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特色外交实践担当起负责任大国的历史使命。在和平与安全问题上,中国积极履行了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大国责任,尊重当事国国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并坚定不移地支持和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突出贡献。针对发展问题,中国以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基本立场,主张联合国框架内的国家间公平合作和共同发展,谋求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在环境问题方面,中国提出“双碳目标”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并推动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荒漠化防治等一系列国际环境合作制度和规则,并成立“一带一路”联盟以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的机制化建设,为解决全球和区域环境问题作出努力和突出贡献。从已有的外交实践来看,中国在双边、地区、全球层面都践行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在联合国体系内推动了以和平权、发展权和环境权等为内涵的集体人权的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西方自由主义的人权观,通过集体人权在国际组织中的发展和实践,为人类主体性的法律转化提供了价值指引和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