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中心主义视角
1.西方的实践是法律和政治进程理想运作的指导方针
西方中心主义视角与非语境的法律形式主义与结构主义视角有所不同,这种视角相信协同作用的法律、价值观和制度的重要性。西方中心主义的视角是期望通过移植一系列西方属性,从而复制西方语境,使得其在世界各地产生积极的结果。
西方中心主义是一种超越任何一门学科的病态现象,它有许多名称,其中大多数都带有负面含义。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西方中心主义是帝国主义的一种形式。而现代化理论是期望国家遵循相似发展模式的理论名称。人们常常发现一种隐含的现代主义目的论,即学者们认为各国可以通过提高工业化、民主化、国家建设、文明发展等水平来取得进步。而这些趋势的最终目标通常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西方民主形式。
西方中心主义理论在社会科学和法学中占据主导地位是易于理解的。由于西方在工业化、资本主义革命和国家建设等方面率先起步且发展深远,所以大多数关于国家发展、工业化对政治和社会的影响、资本主义以及民主运作的社会科学理论都是从欧美等西方国家开始的。[35]在法律上,强大的西方国家也擅长使用法律语言来为他们在发展中国家的主张和行动进行辩护。[36]西方中心主义得以延续的部分原因还在于西方各国的行为更容易研究。欧洲各国政府将他们的协议和声明写下来,留下了供学者评论的书面记录。此外,重要的国际法著作都是由欧洲学者撰写的,然后由几代法律学者进行批评和研讨。因此,涉及国际法的最庞大的书面文献都是在与欧洲思想的对话中出现的,在世界的其他地方,要么产生的文献少,要么保留下来的文献很少,要么保留下来的文献因语言障碍、档案保密或者杂乱无章而很难获取。
自由主义是这种以欧洲为中心的现代主义观点的基础。自由主义者认为,世界各地的人类都一样渴望一套西方自由主义者所重视的优先价值,即个人主义、自由、人权、民主和私有财产所反映的经济繁荣。如果人类永远为西方的承诺而奋斗,时间之手就会朝着西方的方向推进。人们的受教育程度越高、能力越强以及越多的财富促成中产阶级的出现,就会有更多的人拥护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和政治体系。
强国创造并维持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思维。帝国主义强国是欧洲模式的孵化器,无论走到哪里,它们都在播撒和培育欧洲制度的种子。欧洲商人和殖民者在他们经常光顾的土地上建立了规则、机构(包括学校、行政机构、医院和审判机构)和法律体系。欧洲人要求当地政府尊重贸易商在欧洲所期待的权利,而当地人也往往开始理解这些机构和规则的某些方面,并将欧洲的方式与现代文明的意识联系起来。虽然对欧洲模式的本土适应通常并不完全忠实于欧洲的指导方针,但可以发现足够多的相似之处,这表明欧洲模式正在塑造当地的国家战略。
西方中心主义视角的问题不在于学者们研究欧洲和美国,而在于学者们经常以通用的术语来断言他们的主张。从历史上看,欧洲学者在写作中似乎发现了适用于所有地方的根本真理。这种西方中心主义面临的批评愈发频繁,这些批评或者强调恢复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和力量,或者重点批判将当地发展归功于欧洲模式的论调,并揭露了欧洲实践的黑暗面。[37]然而,对于试图通过回顾历史来洞察现在和未来的学者来说,对过去最深刻、最详细的描述仍然最容易在欧洲和美国的研究中找到。(https://www.daowen.com)
在某种程度上,西方中心主义仍然是结构性诱导的,并且难以抵挡。当今世界西方国家仍然是强大的行为体,并且许多学者专注于理解并试图影响这些强大的行为体。再者,学者们也擅长论述他们最了解的体系。在欧美国家,学术是一项专职,这意味着欧洲人和美国人有充裕的时间、预算和内部学术组织来进行研究。这些因素有助于西方人发表关于欧美国家社会和法律机构运作的详细、经验丰富且复杂的研究成果。此外,欧洲和美国仍然是最容易获得文献、档案和理论的地方。来自世界各地的顶尖学者一般都受过欧美高等教育,在西方的期刊和出版社发表论文也仍然是一种职业发展策略。由此,西方中心主义在结构上得到了强化。欧洲和美国仍在不遗余力地对外输出欧美模式的方法和理念,这也从结构上进一步强化了西方中心主义。法律是一门极具模仿性的学科,西方投资者相对会更适应那些看起来熟悉的规则和机构,这些都有助于建立一个充斥着欧洲和美国复制体的全球系统。
2.西方中心主义视角的优势与不足
西方有大量涉及其制度和发展状况的高质量学术、理论、数据来源和档案。在分析法律和市场制度的变化和发展形成合理预期时,以西方学者所调查和筛除的内容为基础,是一个合理的起点。西方国家仍然是强大和重要的行为体,世界各地的国家都在继续借鉴和效仿西方的做法。同时,将西方经验纳入比较分析的做法并无过错,欧洲各国、美国各州在不同的时间里,都存在着丰富的差异性可供借鉴。
西方中心主义和现代化理论努力传递的是一种关于塑造欧洲和美国发展的重要宽松条件的理解。欧美的经济与治理体系是在特定社会和地缘政治条件下发展起来的。[38]这些值得注意的事项,往往会随着理论在不同时期的转换和重新应用而丢失。很明显,欧洲国家和欧洲移民在数量上是足够小的,因此他们可以跨越国界传播其发展方式。这意味着欧洲的策略很难被复制,并且它不能也许也不应该扩展到全球。因此,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就假定西方是可效仿的模式,以及西方中心主义假定西方的成功是优越选择和行为的必然结果都是错误的。
那些声称现代化是有吸引力的,现代化必然会带来益处,并朝着一个共同方向发展的观点已经被多次驳斥。但就像九头蛇一样,你可以砍掉一个头,但现代化理论又会长出来。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新自由主义正是这种西方中心主义现代化思潮的最新版本。与此同时,许多力量仍在朝着西方中心主义的发展方向而努力,朝着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发展道路迈进。
西方中心主义的有色眼镜使人们无法看清准许富有者和特权者作出选择的宽松条件,也无法看清有助于选择和行为成功的条件。这些有色眼镜的另一面包括贬低和诋毁同样有效的选择,以及无法评估如何抵制西方主导地位,乃至从根本上影响强国的决策。正如安东尼·安吉(Anthony Anghie)、阿努尔夫·贝克·洛尔卡(Arnulf Becker Lorca)、拉贾戈波尔·巴拉克里什南(Balakrishnan Rajagopol)、孙迪亚·帕胡加(Sundjya Pahuja)以及第三世界国际法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任由欧洲和美国的国际法支持者自行制定规则和实践的成本过高,自私自利到了适得其反的地步,而且在规范上是站不住脚的。
由于西方主导地位的引力继续影响着学术界,要特别注意避免西方的群体思维,一方面,要记住主导的叙事很可能是西方中心主义的,这种叙事很可能过度地将那些不容易复制的重要的宽松条件、语境条件和结构条件进行自然化。另一方面,要寻找非西方力量和利益加入,创造学者和观点的多样性,因为只有纳入非西方的批评者,学者才能认识到思维的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