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险监控
(一)预警线、补仓线、止损线
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会根据初始信托单位净值设置预警线、补仓线和止损线,其中初始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财产总值-已计提的各项负债)/信托单位总份数。信托公司设置专门的人员逐日盯市,并进行每日估值。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将信托受益权分级为优先级和次级受益权份额,其中优先份额由合格投资者进行认购,次级份额由特定投资者认购,该特定投资者通常为投资顾问或其关联方,次级受益权人通过结构化杠杆以获取超额收益。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设置预警线、补仓线及止损线以保障优先级受益权人的本金安全及收益的实现。
如果信托单位净值触及预警线时,受托人应当及时向补仓义务人(次级委托人)予以预警,提示其做好补仓准备;如果信托单位净值触及补仓线时,受托人应当及时通知补仓义务人追加信托资金予以补仓,追加信托资金计入信托财产,但不改变次级受益权份额,不改变信托受益权总份额;如果信托单位净值触及止损线或者补仓义务人不按照约定进行补仓,则受托人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平仓操作,将信托所持证券全部进行变现。
(二)风控指标设置与监控
1.指标设置:风险监控人员应在投资组合运作前,根据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编制交易系统风险控制指标表单,并在交易系统进行风控指标的设置;风险指标可以分为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和内部控制指标三类,风控指标可以设置为阀值一、阀值二、阀值三及禁止等不同级别及对应不同级别的处置措施。交易系统风险控制指标表单应经B岗复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信托经理、交易员及主办部门负责人确认,并提交首席风控官和总经理审核同意。
2.监控实施:风险监控人员应每日盘中及盘后对风险预警指标进行查询,如果风险指标接近“禁止”阀值且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应当向部门负责人、首席风控官汇报,并向信托经理及主办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提示。风险监控人员应当对异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及反向交易进行监控和分析。
3.监控报告:风险监控人员应当编制监控日报、周报,具体内容包括交易系统运行状态、风控指标设置及监控情况,风险指标异常及处理情况;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及不同时间窗口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数据进行分析,由信托经理、主办部门负责人、首席风控官及总经理签署同意后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