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2025年09月26日
一、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一)标的股票一般准入标准
信托公司从事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均会对标的股票的准入有所限制。不同信托公司对准入的标准存在很大的差异,下列类型股票通常来说均会受到禁止准入或限制准入:①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②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③S、ST、*ST类股票;④创业板股票;⑤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未满12个月;⑥发起人持有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未满12个月的股票;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未满12个月的股票;⑧有重大不良信息的上市公司股票。该重大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近期因虚假信息披露、欺诈等不良行为被媒体公开曝光或该上市公司高管被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因涉嫌重大案件而被公开拘留或逮捕;近期因重大诉讼而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度下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标的,因此,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融资业务的质物。《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也规定了信托公司股东不得以其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向该信托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二)标的股票指标风险控制
信托公司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标的股票准入进行指标风险控制:①流通股本指标:比如标的证券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②流动性指标:比如最近6个月日均换手率不得低于沪深300指数日均换手率20%;③波动性指标:比如最近6个月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沪深300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偏离度不超过5%,振幅不超过沪深300指数振幅的400%;④股东集中度指标: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