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区域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TJ区域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交易要素

1.产品要素

2.交易结构

Z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用于向TJ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份额由社会合格投资者(含城投集团内部职工)认购,次级信托受益权由融资人城投集团认购。TJ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城投集团以其持有的TJ城投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信用增级措施

1.担保措施

(1)TJ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名下评估价值不低于20亿元的金融城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融资人城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净资产为50亿元的TJ城投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ZX信托。

2.结构化杠杆

融资人城投集团认购次级信托受益权份额,以此为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份额提供信用支持;如果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人的信托利益不能按时得以兑付,则次级信托受益权人应当追加认购次级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人以次级受益权人认购资金用于向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人兑付。

3.政府信用

争取TJ市政府在财政、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支持,以及财政收益返还和协助办理抵押、质押担保措施等。

【评析】本信托计划项下信用增级措施有如下特点:

1.本信托项下抵押物为TJ金融城项目土地使用权,TJ金融城位于市中心CBD核心区域,本身即TJ市历史上的金融中心,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20亿元,信托融资规模为40亿元,本金抵押率为200%。

质押物为融资人城投集团持有的净资产为50亿元的TJ城投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如果以净资产作为标的股权估值基准,则本金质押率为80%。TJ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为融资人城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城投集团为TJ省级政府融资平台,因此信托公司在实际操作中难以通过处置变现标的股权以实现质权。

上述抵/质押率是按照信托资金总规模计算的,由于次级信托受益权份额由融资人认购,因此实际抵/质押率应当以优先级信托资金规模进行计算。

2.本信托计划次级受益权份额由融资人认购,信托资金用于向融资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表面上次级信托受益权不能为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提供信用支持,为此我们进行如下分析:

假设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份额10亿元,次级信托受益权份额5亿元,合计信托总规模为15亿元,全部用于向A企业发放信托贷款。如果A企业发生破产的话,所有债权人均可以债权本金的2/3受偿,受托人可以获偿信托贷款本金10亿元(受托人可以15亿元进行债权申报),优先级受益权人本金不受损失;如果信托计划总规模为10亿元,没有次级信托受益权提供信用支持;受托人在该种情况下可以获偿信托贷款本金6.7亿元,信托受益权人损失本金3.3亿元。

这里需要说明另一个问题:如果融资人不能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致使受托人不能按时向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人兑付信托利益,则融资人也不可能去追加认购次级信托受益权分份额,所以说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人的信托利益不能按时得以兑付时,通过融资人追加认购次级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方式来保证优先级信托利益的兑付不具有可行性。

3.融资人为TJ省级政府融资平台,省级政府信用是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安全性的重要保证。如果融资人不能按时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时,TJ市政府应当会对融资人进行救助。

(三)融资人分析

融资人TJ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TJ市政府于2004年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是TJ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代表政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用管理。城投集团目前拥有四大业务板块(城市路桥、轨道交通、环境水务、土地置业)、11个全资子公司、1个上市公司、2个控股公司和3个参股公司。截至2008年9月末,城投集团注册资本为161亿元、总资产1850亿元、净资产437亿元。

【评析】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向TJ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TJ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省级政府融资平台,省级政府信用是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安全性的重要保证。下文摘录了该省级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政府性债务情况数据,以供参考。

(一)TJ市2013年财政收支情况[16]

1.公共财政收支(原一般预算收支)。全市公共财政收入2078亿元,完成预算105.4%,比上年增长18.1%。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369亿元,上年结余157亿元,以及调入(调出)资金22亿元,公共财政总财力2626亿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2506亿元,完成预算101.8%,比上年增长18.7%。总财力与支出相抵,全市公共财政结余120亿元,其中结转项目资金106亿元,主要是地方建设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纯结余14亿元。

市级公共财政收入765亿元,完成预算105.1%,比上年增长17.7%,剔除调整完善市对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应返还区县的收入基数37亿元,同比增长12%,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369亿元,上年结余81亿元,以及调入资金47亿元,减除对区县转移支付209亿元,公共财政总财力1053亿元。市级公共财政支出996亿元,完成预算98.8%,比上年增长10.7%。总财力与支出相抵,市级公共财政结余57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主要是地方建设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14亿元,完成预算78%,比上年下降14.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735亿元,下降16.5%。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48亿元,减除调出资金等10亿元,政府性基金总财力95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17亿元,完成预算67.6%,比上年下降21.1%。总财力与支出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结余135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53亿元,完成预算135.7%,比上年增长46.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03亿元,增长56.6%。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9亿元,减除对区县转移支付和调出资金等2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财力33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17亿元,完成预算114.7%,比上年增长24%。总财力与支出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结余16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地方政府债券收支。2013年财政部代理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5亿元。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用于美丽天津建设15亿元,排水设施提升改造5亿元,旧楼区综合整修5亿元,水利建设项目5亿元,市容环境综合整治4亿元,东亚运动会场馆3亿元,七里海湿地二期2亿元,清水工程1.9亿元,于桥水库水源保护1.4亿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7亿元。

(二)TJ市政府性债务情况(截至2013年6月末)[17]

1.全市政府性债务分类

(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263.78亿元。主要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用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480.60亿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用非财政资金偿还,由政府部门提供担保,由举债主体所属部门出具反担保的债务。但如果发生偿债风险,通过部门预算资金或专项规费代偿。

(3)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89.36亿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用非财政资金偿还,且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债责任的债务。但如果发生偿债风险,政府有可能承担一定的救助责任。

2.全市政府性债务主体

3.全市政府性债务来源

4.全市政府性债务投向

6.政府性债务负担情况分析

(1)债务比例

截至2012年年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当年综合财力比率计算的债务率为57.46%。按照全市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比率折算后,全市总债务率为72.45%。

(2)逾期债务率

截至2012年年末,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形成的逾期债务后,无逾期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0.04%和1.42%。

(3)偿债资金

市政建设债务的主要还款来源是高速公路收费、地铁公司运营收入等经营性收入,以及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规费收入。土地收储债务的主要还款来源是土地出让收入。保障性住房债务的主要还款来源是公积金增值收益、公房租金收入等。其他项目还款来源都有对应的经营性收入或支付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