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估值方法
(一)市场法
1.参考最近融资价格法
参考最近融资价格法是指采用被投资企业最近一次融资的价格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进行估值。运用参考最近融资价格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估值时,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如果没有主要的新投资人参与最近融资,或最近融资金额对被投资企业而言并不重大,或者最近交易被认为是非有序交易(如被迫出售股权或对被投资企业陷入危机后的拯救性投资),则该融资价格一般不作为被投资企业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使用。另外,还应结合最近融资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对影响最近融资价格公允性的因素进行调整,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①最近融资使用的权益工具与私募基金持有的非上市股权在权利和义务上是否相同;
②被投资企业的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是否为新投资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投资回报担保;
③新投资人的投资是否造成对原股东的非等比例摊薄;
④最近融资价格中是否包括了新投资人可实现的特定协同效应,或新投资人是否可享有某些特定投资条款,或新投资人除现金出资外是否还投入了其他有形或无形的资源。
(2)被投资企业新发股权融资时,现有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出售给新投资人的价格与新发股权的价格通常是不同的,此时应当分析价格差异的原因(如新老股权是否对应不同的权利义务、是否面临不同的限制,以及老股权出售的动机等),并据此合理确定公允价值的取值依据。
(3)估值日距离融资完成的时间越久,最近融资价格的参考意义越弱。在后续估值日运用最近融资价格法进行估值时,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及被投资企业自身情况的变化判断最近融资价格是否仍可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在后续估值日通常需要对最近融资价格进行调整的主要情形包括:
①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与财务预算或预设业绩指标之间出现重大差异;
②被投资企业实现原定技术突破的预期发生了重大变化;
③被投资企业面对的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格局、产业政策等发生了重大变化;
④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或经营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
⑤被投资企业的可比公司的业绩或者市场估值水平出现重大变化;
⑥被投资企业内部发生欺诈、争议或诉讼等事件,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发生重大变动。
(4)如果被投资企业在最近融资后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判定最近融资价格无法直接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同时也无法找到合适的可比公司或可比交易案例以运用市场乘数法进行估值时,可以根据被投资企业主要业务指标自融资时点至估值日的变化,对最近融资价格进行调整。
2.市场乘数法
在被投资企业相对成熟,可产生持续的利润或收入的情况,通常采用市场乘数法对非上市股权进行估值;常见的市场乘数法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摊前利润(EV/EBITDA)、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
3.行业指标法
在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及行业内各企业差别较小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行业指标法对非上市股权进行估值;行业指标法是指某些行业中存在特定的与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的行业指标,此指标可作为被投资企业公允价值估值的参考依据。行业指标法通常被用于检验其他估值法得出的估值结论是否相对合理,而不作为主要的估值方法单独运用。
(二)其他方法
1.收益法
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所使用的收益法通常为现金流折现法,即采用合理的假设预测被投资企业未来现金流及预测期后的现金流终值,并采用合理的折现率将上述现金流及终值折现至估值日得到被投资企业相应的企业价值。
如果被投资企业处于初创期、持续亏损、战略转型、扭亏为赢、财务困境等阶段时,被投资企业的现金流通常难以进行可靠预测,因此应当谨慎运用现金流折现的估值方法。另外需要注意,折现率的确定应当能够反映现金流预测的内在风险。
2.成本法
成本法也即净资产法,主要通过适当的方法分别估计被投资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综合考虑后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成本法主要适用于诸如重资产型企业、投资控股型企业、因经营状况不佳而可能面临清算的被投资企业等企业价值主要来源于其占有的资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