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公司管理

三、项目公司管理

(一)管理人员派驻

信托公司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的,应当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管理。信托公司原则上应当取得对项目公司绝对控股的地位,立即修改公司章程并改组董事会;信托公司向项目公司董事会派驻董事及财务总监,派驻的董事人数能够控制董事会重大事项表决权,或者派驻董事能对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可根据具体项目而定,笔者认为至少应当包括如下事项:

(1)以项目公司资产或者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抵质押/保证担保,或者设定权利负担;

(2)对外举债、转让/出售资产或权益、直接或间接放弃项目公司经济利益;

(3)项目公司年度经营报告、财务预决算及大额资金使用计划;

(4)印鉴的启用、废除、变更及备案等;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薪酬等事项;

(6)项目设计方案的确定及变更,项目投资概算、销售计划的确定及变更;

(7)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如董事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

【解析】否决权可以分为显性否决权和隐性否决权。显性否决权是指对表决事项有直接否决的权利,隐性否决权是指表决事项需要取得特定比例的表决同意票方可通过。

(二)印鉴管理

项目公司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应当由信托公司指定专人保管,项目公司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另行刻制除规定印鉴之外的其他印鉴。项目公司每次用印时需要进行登记,并对用印文件及资料留存复印件;印鉴保管人员需要编制用印明细表,向信托公司派驻的财务总监进行汇报。

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主体资格证照,以及土地出让合同、建设项目证照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可研批复、环评批复、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及其他法律文件等需要由信托公司指定专人保管。

【解析】印鉴管理需要特别注意的风险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点:①印鉴的移交需要办理亲手交接手续,且应将移交的公章与公安局备案印鉴相核对;②关注印鉴移交前的风险敞口,如移交人在移交前以移交印鉴预留大量空白文件。

印鉴使用通常需要注意如下要点:

1.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位置通常在文件、函件的末尾或表头且应骑年压月。

2.公文函件末尾加盖印章的,通常印章应与正文在同一页,严禁将用印页单独放在一页纸上;各类合同、协议等用印位置必须与文字同处一页。

3.印章下弧压在单位名称或成文日期上,或公章中心线压在单位名称或成文日期上。

4.法律文本为两页及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且应保证文本每页均有印迹。

5.印章名称应与用印文件落款一致,不漏盖和多盖。

6.有存根的二联介绍信、证明等应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7.需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金融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印章的,应加注:仅供办理××事项适用,并在该字样上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