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的基本原则

一、估值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合理原则

受托人应当确保估值的公平、合理,尤其需要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从而避免对信托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二)一贯性原则

在考虑投资策略的情况下,同一受托人对管理的不同证券投资信托持有的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保持一致。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的情形,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应当持续适用。

(三)有效性和适用性原则

受托人应当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如果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形时,受托人应当及时修正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受托人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当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采用应当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建立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以此减少估值偏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