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司法裁判对场外配资的争议
场外配资行为被监管层打上非法印记,最先受到质疑和否认的就是合同的效力。场外配资合同兼具借贷、让与担保和委托这三类关系的部分特征,在场外配资纠纷中,无论案件类型、行为定性等具体的情况是什么,法院将要解决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就是合同的效力问题[10]。在此基础上,司法裁判争议各方集中围绕四个方面在进行辩论:一是有关效力性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适用;二是证券账户的实名和禁止出借制度;三是证券业务是特许经营;四是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