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融资租赁行业法律监管规则

一、统一融资租赁行业法律监管规则

目前,我国针对不同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制定了不同的监管规则,同时也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掺杂了少量针对融资租赁交易规则的规定,多但散的行业监管规则在阻碍着融资租赁行业发挥其行业优势,要推动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发展,统一行业监管规则迫在眉睫。(https://www.daowen.com)

现如今应该以现有法律规定为基础,针对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和银行业务监管相区别的高效可行的规章与条款,以保护融资租赁行业在实务中的发展。首先,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统一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彻底解决“多头监管”问题[9],再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和功能定位,以及不同企业的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并将监管重点放在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的企业上,对处在不同级别经营规模的金融企业也要实施差异化监管。同时,为满足融资租赁交易和相关管理工作的实际要求,可以从明确融资租赁出租人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违规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入手,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行业标准,对出租人风险资产、最低资本保障金等风险防控方面做出具体要求。最后在行业退出机制方面,同样要有严格的标准和具体的要求,坚决打击各种融资租赁公司为逃避债务或无理由胡乱退出等不诚信、不负责的情况,维护融资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此外,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不仅需要不断强化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也要尝试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惩处机制,对于不能触碰的红线要坚决予以制止和及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