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层面上,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
问卷调查显示,影响志愿服务开展的因素(多选)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经费(74%)、表彰激励(69%)、需求对接(61%)。
志愿服务的保障机制不到位。据调研,志愿者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四类:财政拨款、社会募集、政府购买服务、志愿组织内部募集。当前志愿服务组织类型主要有三种:基金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尽管志愿服务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且都是非营利性质,但志愿服务“服务无偿,成本有偿”,管理、交通、保险等成本依然存在,整个行业在献身社会公益的同时,工作人员往往背负着经济和社会压力。新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等。这些都应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志愿服务的激励表彰机制不健全。在调研座谈中,萍实志愿者协会、牵手爱心志愿者协会等多个志愿者队伍的负责人非常迫切地提出,建议将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纳入政府部门的评先评优范围,强化鼓励嘉许,形成社会导向。当前,表彰奖励往往采用体制内发文、逐级推荐的路径,这与志愿服务的社会属性不符,导致部分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失去了被推荐的机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群团组织要健全依靠所联系群众推进工作制度,组织活动请群众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群众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群众一起评议。今后在先进集体(个人)、优秀项目等表彰中,应当加大社会化表彰力度,并形成常态化机制。此外,由于志愿者管理平台较多,对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认定没有形成信息互通、互认。据了解,文明委系统、妇联系统、民政系统、党建系统(党员志愿服务)等都具有(或兼有)志愿服务管理功能,各自的管理模块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实施端口更新或定期更新数据包的形式实现统一。
志愿服务的供需有效对接机制还不完善。尽管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规模日益扩大,但与此同时,志愿者、志愿项目、服务对象三方“脱钩”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志愿者不知道居民的需求,“英雄无用武之地”,无法发挥所长。而一些居民也不知道如何把需求传递给志愿者。在调研走访中,有一位社区空巢老人反映,“学雷锋日”家里被连续打扫了3次,但她其实更需要的是情感抚慰和健康咨询。只有当需求与资源精准对接时,服务效果才有保证。萍乡启初关爱志愿者协会的“杜鹃花小屋”项目,是一个2012年开始运行的关爱留守儿童的志愿公益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学业辅导、科普知识、自护教育、亲情陪伴、游戏拓展等,以精神层面关爱为主,该公益项目被评为2016年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优秀项目之一。活动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找准了留守儿童的需求点,实现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供需对接”,现今留守儿童最缺乏的往往不是物质援助和帮扶,而是精神填充和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