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失衡的控制
1.完善法规政策,依法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失衡的控制工作
(1)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健全了打击“两非”的法规政策。江西省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活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标本兼治、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主要工作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预警机制;加大查处“两非”力度,严惩“两非”行为;在县(市、区)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月分析制度;全面推行孕情全程保健服务活动,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生育行为;全面推行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完善举报“两非”案件奖励制度。
(2)2011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西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从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成立了由人口计生委、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组成的江西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目标要求、考评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当作分内的事,真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标本兼治,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工作中分别赴赣州、上饶、九江、南昌、萍乡等地进行实地督查,查处了一些跨县(区)重大、疑难“两非”案件。
2.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失衡的控制工作
建立约谈工作机制,提升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水平。2014年,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召开35个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县(市、区)约谈会,要求被约谈的35个县(市、区),要千方百计把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下来,努力提升本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整体水平。按照江西省“十二五”人口事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要与全国同步下降到目标范围以内。
(2)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对出生性别比偏高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县(市、区)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将全省出生性别比高于正常值的县(市、区)分为重点管理县和重点监测县。正式启用“两非”管理信息系统,并对省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B超技术员、妇产科医生进行杜绝“两非”行为的道德警示教育。
3.加大“两非”整治力度,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调严重问题
2015年,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妇联布置联合集中开展治理“两非”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是:加大“两非”整治力度,加大对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排查,及时掌握重点对象及其孕情信息;加大对医疗保健机构的数据信息排查,重点排查违规使用B超、无证实施孕14周以上引产等违规行为,并作为“两非”重要线索进行跟踪追查;加大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摸底排查。通过信息排查和线索追踪,查处一批“两非”大案要案;加大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力度,严查医疗保健机构涉案“两非”的行为。对已经给群众利益构成伤害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江西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了2015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畴。
4.各地真抓实干,有效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各地共同的有效做法主要是:政府加强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领导,政府各个工作部门互相协作,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在技术上保证做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1)鹰潭市的做法和成效:鹰潭市卫生部门统计,鹰潭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8年的133.4下降到2013年的114.6,尤其是占鹰潭市一半人口的贵溪市,出生男女性别比已经回归到107。
为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鹰潭市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一是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在全市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活动。2012年至2014年,鹰潭市共查处“两非”案件100余宗,有效遏制了“两非”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鹰潭市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对女孩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给予特殊照顾。贵溪市彭湾乡白庙村刘家组刘思文夫妇属二女困难户,家庭建房由于资金短缺停工。鹰潭市卫生计生委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扶助,使其新房得以完工。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评估内容,有效防止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弄虚作假现象的出现。
(2)修水县的做法和成效:2013年以后,修水县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重”的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左右,人口保持自然稳定均衡发展态势。修水县2013年共掌握“两非”线索40多条,查处“两非”及相关违法案件20例,吊销医师执业证书1人,开除公职1人,刑事拘留或处罚11人,处罚金额20余万元。
(3)定南县的做法和成效:2014年,定南县以“七个注重”筑牢和完善各种制约机制,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工作。一是注重宣传引导。把宣传教育作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抓手,宣传“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谁说女子不如男”等文明的婚育观念,在全县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孕情监测。各镇(街)计生部门严格执行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建立孕妇管理服务档案,对怀孕过程和生育结果进行全程监测,定期访视,提供生殖保健服务。三是注重B超孕情检查管理。对拥有B超机的单位进行建档,并列入重点范围全程监控,对怀孕14周以上的孕妇进行B超检查,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备案制度,登记表中必须有B超操作人员两人签字建档。四是注重出生报告。接生单位和镇村接生员应将出生婴儿出生登记表,每月底报县卫生局和所在地镇计生办。五是注重婴儿死亡报告制度。新生婴儿在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由医疗保健机构出具死亡证明,报县人口计生委备案;婴儿在接生单位以外地点死亡的,其父(母)必须向镇(街)计生部门报告,镇(街)立即派人核查。六是注重终止妊娠源头。规定凡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须经县人口计生委批准备案,受术者须到县计生服务站、县级医院或妇幼保健院进行施术,不得到其他医疗部门进行妊娠终止手术。七是注重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利用B超设备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调离工作岗位或吊销其职业证书,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铅山县的做法和成效:铅山县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无缝隙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4年5月,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强计生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铅山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一警示、两条线、三到位、四规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铅山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责任追究制度》等系列文件,形成了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在社会上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关爱女孩、关爱女性”活动,有效控制了“两非”行为。2014年以来,该县排查出“两非”线索10条,立案查处6例,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出明显下降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