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必然性

(一)妇联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必然性

妇联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是新时期、新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革,政府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的转变,要求妇联组织尽快适应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更加主动地协助和承接国家妇女事务管理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其中也包括应急管理的职能承接。为此,妇联组织应把新形势下的妇联职能定位放在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大局中去考虑,按照全国妇联提出的“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在强化妇联基本职能的前提下,积极拓展管理职能,以适应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新时期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妇联组织参与应急管理

当前,我国应急管理领域的主要矛盾是传统的公共服务制度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需要。政府管理改革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像妇联组织这样的社会团体就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对接起原本由政府承担的一部分职能,在应急管理中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妇联组织参与应急管理,承接一些政府在应急管理中不能做到位的部分职能,构建社会化程度更高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正是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非政府组织协助参与的开放式应急管理体系,形成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政府调控机制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的应急管理体制,成为当前公共服务领域研究的重点。

2.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妇联组织参与应急管理

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随着社会结构正向多元化的社会结构转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不同程度的公共危机事件。加之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频频发生,如果应急管理的步伐迟滞,社会的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难以完善和健全,各类问题和矛盾就会日益堆积,对社会安定造成巨大压力。只有通过有效的社会应急管理,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才能顺利渡过这个重要转型期。各级政府作为应急管理的主要承担者,很难做到一切行为都包揽,很周全地应对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发生。在矛盾多发的时代,吸纳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可以帮助政府统筹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协助政府处理好各种突发事故。妇联组织参与应急管理,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切身利益,更好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危害降至最低,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3.新时期妇联的职能和任务要求妇联组织参与应急管理

由于我国没有独立的管理妇女事务的政府部门,妇联承担着对接政府妇女事务和促进妇女发展的管理职能。妇联作为中国最大的妇女组织,从参与政策法规的制定,妇女运动的发展,妇女群众参政议政,到妇女身边最切实问题的解决,实际都依靠妇联组织的推动。一些妇联组织还承担了大量的公共管理和社会事务,以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但多年来,妇联组织没有充分地认识和有效地利用这一职能。妇联组织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必须在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互动中不断获得发展。中央相关文件明确提出,群团机构改革的目标包括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群众团体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从目前妇联组织的外部环境看,党和政府转变职能必然会带来妇联组织职能的相应变革。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不再做全能型政府,简政放权,将那些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公共事务还权于社会,借助社会资源弥补政府的不足。随着政府的授权和放权,将促进社会组织对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和协作,这就为妇联组织承接政府转让出来的妇女事务管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妇联组织必须抢抓机遇,拓展适应新形势的新职能,改变妇联资源短缺的状况,勇于肩负起管理妇女事务的职能和角色,使政府更合理地配置妇女发展资源,使妇联组织能更好地服务于妇女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