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赋权型的政策,促进农村纯女孩家庭可持续生计的能力

(一)发展赋权型的政策,促进农村纯女孩家庭可持续生计的能力

毋庸置疑,我国30多年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是有目共睹的。但同时必须看到,家庭是计划生育的主体,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离不开每一个家庭对计划生育行为的选择,是他们使政策转化为现实,做到了30多年来中国少生了几亿人口。在相关保障措施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伤残死亡等问题日益凸显,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和生育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而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贫困地区,家庭承担着更多的组织生产和赡养老人的社会经济职能,农村子嗣被作为承担家庭风险的重要载体,而农村计生家庭劳动力尤其是男性劳动力的缺乏,使得家庭经济供养资源和支持来源减少。有研究表明,非计生家庭人力资本仍保持着显著的优势,这种优势在子女们独立生活之后则表现得尤为明显。倘若计生家庭代与代之间的经济资源流动和互补不足以支撑赡养老人,那么,农村计生家庭中传统的代与代之间抚育和赡养机制就会被打破。农村计生家庭在哺育、生产、负担时期,生计资本处于劣势,发展能力不足具有长期性,家庭发展的赡养阶段是家庭生计水平最差的时期,农村计生家庭进入赡养任务阶段时家庭发展能力越发受到挑战,而计生家庭中一女的家庭在生计资本上处于最劣势。这样,农村纯女户家庭不仅沦为经济上的贫困家庭,比如收入的减少、抗风险能力降低、医疗问题和养老问题严重,还可能沦为文化上的贫困家庭,受到地方社会的排斥。加上由于制度设计的局限性和制度之间缺乏配套和衔接,该类家庭的社会风险增大,而这种风险实际上反映了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本身所蕴含的风险。政策自身风险的规避是计划生育政策完善的重要目标之一。这就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变化,构建计划生育家庭的福利体系,建立有效的社会政策支持体系来预防和化解风险。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农村纯女孩家庭的利益,使其共享人口控制的成果,还可以保证人口的良性运行和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