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婚姻家庭是人类一种很古老的社会制度,它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西方国家离婚率居高不下和发展中国家离婚率逐渐上升,是当今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显著的特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我国社会及很多学者的关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破则离”正被人们所接受。现代社会的离婚现象本身是合乎道德精神和社会正义秩序的。离婚率的上升一定程度上象征着婚姻质量的提高。就像英国著名的法学家亨·梅因所说的:“离婚实际上是人类婚配史上的一大进步,它使人有可能摆脱外部力量的约束而进行符合个人意愿的自由的选择。”人们争取离婚自由,犹如争取婚姻幸福一样,是争取个人自由权利的问题。但离婚像是一把双刃剑,离婚的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伤害和痛苦,离婚意味着婚姻的解体和家庭的离散,意味着夫妻关系破裂、子女受伤害等问题。离婚带来的社会问题也严重影响着当今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辩证地看待离婚率的上升,保障合法合理离婚自由的同时,也要用必要的社会调控手段减少离婚带来的消极影响,把离婚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特别是保护各方尤其是妇女、儿童方面的合法权益。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指出,爱和归属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所以婚姻家庭是人类的港湾,人们都渴望婚姻幸福、家庭美满。但是我们的社会出现了一部分不幸的婚姻家庭。在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中,经调查发现他们遇到婚姻家庭问题,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想去解决问题,也没有意识该向谁求助,他们不知道如何经营婚姻,以至于生活中出现分歧矛盾就离婚的地步。所以,对于陷入了婚姻危机中的人群来说,他们都需要家庭治疗。本文尝试运用社会工作的视角和方法介入协议离婚的调解,以丰富解决婚姻危机的途径、降低离婚消极影响。目前国内现有的文献中,社会工作介入对婚姻危机问题的研究不多,且我国专业社工介入离婚干预还处于探索阶段。希望通过此研究可以帮助社会工作在协议离婚干预上做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