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习俗对女性的束缚

(一)婚姻制度习俗对女性的束缚

婚姻是一种男女之间择偶的制度性安排。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婚姻制度起源于财产私有、男性统治和财产在父系血缘间传承的需求,因此婚姻一开始就在男女两性间通过社会安排而结合,它不完全是个人事务。通过社会安排,婚姻让男性和女性结成高度社会化的生活合作关系,同时承担高度社会化的社会责任,拥有一定社会地位和享有一定社会资源。对个人而言,经过漫长的历史文化变迁,始终没能改变婚姻社会性对个人婚姻的束缚,并且还形成强大的文化认同与文化强制,如“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习俗,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对适龄青年男女提出了必须结婚的要求。

在“联谊会”上,包括社会上各种征婚活动中,一旦走进征婚行列的男女青年,一般都是到了结婚年龄而尚无合适对象却不愿放弃任何机会的人,他们普遍认为“人到了一定年龄就要结婚成家”。小付、闫某等明确表示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持赞成态度。不仅如此,因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观念的影响,她们中相当一部分人近些年饱受各种逼婚、催婚、问婚等折磨,或父母、或家人、或朋友总会在有意无意间“善意”地问起或提及婚恋的事情,让她们倍感苦恼与无奈,所以,“巴不得赶紧找个人嫁了”。

婚姻历来被看成是人们安身立命的重大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个人,而且往往涉及家庭幸福。在传统文化视野中,婚姻还承担着生育的功能,婚姻的价值立足于此,要求女性必须在合适的年龄段完成婚姻的使命,否则,“年龄不等人”。女性身负生育重任,生育将延续整个家庭,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这给女性造成很大精神压力,也导致了“急婚”行为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