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几点建议

三、几点建议

女性社会组织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担负着一定的促进妇女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责任。

1.高层推动,优化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要推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和综合监管机制,为女性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寻求更多倾斜政策。要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明确女性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行为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的准入、评价、监管体系,实现对女性社会组织的依法管理。要强化源头介入,出台有关文件,架构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积极编制、设计和策划各类妇女儿童及家庭民生公共服务项目,并争取将其列入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清单和公益创投项目,从源头上为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保障。

2.创新模式,强化女性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要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模式,搭建工作平台,夯实服务举措,使女性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妇联、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协调、指导等方面形成良好的合作互动,共同解决女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各级妇联要发挥好联系、服务、指导作用,积极利用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培训指导、宣传展示、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服务,树立女性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促进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交流和资源整合。

3.大力扶持,破解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瓶颈

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和发挥作用离不开政府的培育和扶持,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突出培育发展重点,大力破解发展难题,为女性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奖励机制和社会组织的孵化基地,对有必要成立、有发展前景又缺乏资金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骨干成员的培训教育,锻炼和培养其社会工作专业素养及项目设计、策划、实施能力,同时采取“妇工+社工+义工”三工联动的工作模式,弥补女性社会组织人才缺口。提供组织支持,探索破解女性社会组织注册登记难的有效途径,逐步降低注册门槛,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工作流程;对难以达到注册登记条件的草根组织,采取注册登记和备案登记双轨管理的模式;在基层妇联换届中将各类女性社会组织领袖、骨干吸纳为妇联执委,将符合条件的女性社会组织吸纳为团体会员,促进基层妇联组织与女性社会组织互动融合发展。


[1]彭芹,女,萍乡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江西省妇女研究会常务理事;钟红玉,女,萍乡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许小艳,女,萍乡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李蔓清,女,萍乡市妇女联合会儿童部部长。该文2015年发表于中共萍乡市委《工作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