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空心村”问题的思路
解决农村留守群体的问题,最简单的思路就是——出了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但这一思路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解决的效果并不理想。如有的地方出现了盗窃、性侵等安全问题,便在进村的路口安装一个监控摄像头。留守人员类型众多,遭遇的问题千差万别,各地解决的条件也各不相同。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受现有条件限制,许多问题无论是普遍的还是个别的,当地都很难很好地解决,总会留下各种各样的遗憾。
各地最常见的做法是开展一些简单的关爱活动,逢年过节给一小部分人员送点慰问品,偶尔给外出务工人员写封公开信,组织一些人士与留守人员结对帮扶,等等。这些简单的关爱,既不能普惠全体,也不能药到病除。也有一些地方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多方配合关爱体系,结果仍难免陷入穷于应付的状态。关爱对象还是层出不穷,关爱对象遭遇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要外出的,还是不断外出;被留守的,还是不断留守;空了心的,还是不断空心下去。
解决农村留守群体的问题,最直接的思路就是减少留守群体的数量。但减少的办法大致有两种,要么把农民工、外迁户拉回本地,要么让留守群体一同外出。
简单把农民工拉回本地,不符合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不符合农民工家庭改变命运的愿望,而且本地也要靠城镇化发展才能吸引农民工返回,否则农民工返回后,留守群体的名义虽然变了,但处境并不会随之得到根本改变。本地城镇化发展所能吸引的,首先是城镇附近的一部分外出农民工,他们返回本地可以减少居住、饮食、不能照顾家庭等流动成本;其次是本地周边一部分农民工,他们因家中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就近就业以便有急事能及时回家。很多农民工并不会轻易返回本地,特别是年轻、二代农民工,即使工资收入更高也不一定会返回本地。因为他们需要的并不是工资收入高、离老家近等,而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整个益处。目前一些地方鼓励农民工返乡,鼓励工业园企业在农村设加工点,帮助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其他村民在家门口就业,虽然提供了一些方便之处,但并没有彻底解决农民工家庭的城镇化问题,并没有帮助他们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单从就业一项来看,本地就业的选择性、稳定性、发展空间、社会交往面等方面也与外地相差较大。因此,农民工在本地就近就业通常都是一种无奈的保守选择。而要把已经外迁的农户拉回本地,可能性更小;拉回到“空心村”,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让留守群体一同外出,符合城镇化的发展趋势,符合农民工家庭改变命运的愿望,符合农村弱势家庭共享基本公共服务的长远需求。但这也要靠通过人的城镇化才能最终实现,否则只会加重农民工家庭的负担,致使他们遭遇目前农村流动群体亦城亦乡、非城非乡的尴尬处境,甚至成为城市贫民。而这恰恰是新型城镇化所需要做、必须做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的基本原则,针对的就是这一问题。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空心村”问题的最佳思路。它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另一方面也要注意留住、吸引那些有能力驻守农村的人才继续服务新农村建设,否则可能引发全民城镇化的误解,导致农村发展活力丧失、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能相互协调的局面出现。
同时,无论用哪种思路和办法解决农村留守群体问题,都要求把农民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否则减少了留守儿童、老人很可能增加了留守妇女,减少了留守妇女很可能增加了留守儿童、老人;都要求把城镇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否则解决了留守群体问题很可能忽视了流动群体,解决了流动群体问题也可能忽视了留守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