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之别
作为一个贤德妇女,她必须在思想上知晓男女有别,在行动上恪守男女之大防。儒家经典著作中多有论述,如《礼记》云:“男不言内,女不言外。”[2]认为男女之间应该有严格的界限与区别,即男主外,女主内。
受儒家思想影响,越南汉文小说中对于男女之别也有很多类似的教诲。首先,女性成年后就应知晓男女有别,与陌生男子相处持身应当严谨。如《女当谨严》,标题一望而知作品的主旨。记述一员外延师教子,学徒众多。其女颇有姿色,在宅西池中洗澡时,一学生偶尔窥见,戏言调笑。女子羞惭满面,出其不意,复以不逊语。当然,最后女子凭借自己的主动、聪明和大胆,终于赢得了幸福的爱情。文后认为“古者女子,十年不出,昼不游庭,夜行以火,以此为防,犹未免有淫奔之失”,所以“女子之道”应该“持身当慎密,容貌要严肃,使人望之凛然,知其不可犯。切不可与男人假借辞色,尤不可与文士辨说忿戾也”[3]。如果说这只是作者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女性发表见解,《土神竃神画像》中作者则是对画像上的女子表示强烈不满。起因在于土神像为夫人像,而竃神像为“一女两男,骈肩而坐”,作者直接引用《礼记》的原话云:“《礼》曰:‘男子居外,女子居内。’又曰:‘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认为荒诞不经,并且认为:“岂有身为神明,妻乃不知内外之分,呈身露面,据案并食,以养士大夫笾豆之荐,反不如闾阎匹妇乎?”[4]所以作者严肃地呼吁要毁掉印版,重刻画像。由此可见,越南对于男女有别的看法极其严苛。
有时候,受儒家文化的影响,男性的行为和言语会流露出女性在越南社会应持有的道德规范与习俗规范,进而折射出越南女性的为妇之道。如《丽海婆王记》中的赵贞面貌雄伟,性格豪爽。其兄经常抚劝训谕,“以为女流不须如此豪放”[5]。又如某生性格质朴,年三十而无妻。一日闻叩门之声,生急忙开之,见一女子入,淡装风雅,丰姿秀曼。某生疑惑问道:“子何人也?胡为乎来哉?吾舍无女客,佳人忽来,恐招物议,有玷闺德。况与邑游子相见,吾亦难安居于此,望勿久坐,住此非福。”[6]某生担心的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招人非议,也有损女子闺德,所以希望女子不要久坐。这也反映出越南女性的为妇之道是自尊自重,不能与男子单独相处。
其次,女性不仅与陌生男子应该恪守男女有别,即使遇见自己的所爱之人,举止也应该合乎礼法。《华园奇遇记》中赵峤貌赛潘安,在花园邂逅御史官乔氏之女兰娘,托侍女春花传情达意。兰娘对赵峤已是心有所属,但听罢仍正色道:“但以窃玉偷香,非是家庭之有训;撩云拨雨,亦非淑女之所为。”“妾是香闺处女,训养家庭,将图王谢之姻,不愿见崔张之事。”[7]兰娘的话可谓义正词严,她身为御史官之女,从小接受正统的儒家教育,谨遵礼法,我们自然可以理解。然而,甚至连越南汉文小说中的歌妓也是恪守男女之大防。如“声色俱好”的阮歌妓慧眼识英雄,爱慕一穷二白的武钦邻,从歌院追随而去,亲自为他洗衣打扫。武公最初十分感动和尊敬,久而久之,“遂萌邪念”,但阮歌妓正色拒绝,表示她并非淫荡之人,“如他日不负,遂我终身之托;若淫汙相待,妾从此请辞”[8]。表现的也是以追求明媒正娶的婚姻为目的,并不会因为其歌姬的身份而随意与男子私许。
《孟子》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9]受儒家思想浸染,在越南汉文小说中,女性即使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也不能自由恋爱,而是应该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选择夫婿。《金云翘录》金重与翠翘一见钟情,金重拾得金钗后遇翠翘来寻,金重借机表白:“我睹其物,则思其人。思其人,则爱其物。我有金环一双,愿与娘为约。”翠翘拒绝了金重的金环,并说道:“妾尚青年,岂敢私许。倘有红绳系足,必待父母所命。”[10]表示不敢私自许约,要待父母之命。如翠翘一般的越南女子还很多。《兰郡公夫人》记谭尚书治第期间欣赏男子阮实,眉清目秀且有奇才,想以女儿配之。女儿对曰:“女子何敢自择配,父以为可即可耳,何须窃窥男子!”[11]言语中流露的是作为女子,婚姻大事不能擅作主张,应该父母做主。《再生》中的邻女对于陶生的挑逗,也是断然拒绝:“妾亦闺女知礼者,君如不弃,盍委媒求之妾父母?今若苟且,万难从命。”[12]要求男子陶生通过媒妁之言来明媒正娶,而不可私自苟且。
最后,如若男女之间的行为举止不合礼法,则会遭到众人的非议。如《潘神娘玉谱》中潘娘与洞庭水君成婚,夫君日出腾空,夜来显现,人民父母都是不知,唯潘娘独见,所以一年后潘娘有孕,“人民乡里,谈笑是非”[13]。众人都以为潘娘是非婚生子,所以议论纷纷。有时神话传说中还会出现女子无夫而孕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女子无一例外的均被指责。如《册丁圣母玉谱》中的丁娘在打水时,见一龙取水而怀孕,被指责为“荒胎之罪”,后来自己也因为无夫而孕,“惭与邻朋共处,乃构草舍一间,居于井处”[14]。蛮娘也是如此,当僧人伽罗阇梨步过其身时,蛮娘“欣然心动,胞里受胎”。因为无夫而孕,所以蛮娘“有惭色而归,阇梨亦羞而去”[15],因为都有违儒家的礼教。
《一夜泽传》中雄王之女仙容公主出游沐浴时,遇见无衣蔽体而藏身于沙中的褚童子,她本不愿结婚,但是因为一男一女已经“露体同处”,受儒家礼教“男女授受不亲”的影响,仙容最后与褚童子结为夫妇。而仙容未经父母之言而成婚,也激怒了父亲,雄王大怒道:“不惜名节,不恤广费,动行娱弄,自谋自嫁,天已与汝,汝不得归国!”[16]父亲雄王气愤原因有两点,一是仙容本为公主却下嫁贫人,但另外一个更关键的原因是仙容“自谋自嫁”,没有按照儒家思想要求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安排婚姻大事,有损名节,父亲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