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结与讨论

五、总结与讨论

利用2013年“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调查”数据和个案访谈资料,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比较分析三个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教育机会的现状特点及影响因素,主要结果总结如下:

第一,随迁子女的教育机会在幼儿园、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存在较大差异。义务教育适龄随迁子女的在学比例高达98.83%,幼儿园适龄随迁子女的在学比例为64.71%,高中适龄随迁子女的在学比例为62.00%,这表明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上学难”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但其在流入地接受幼儿园和高中教育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受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私立幼儿园商业化运作、政府财政投入少及监管缺失等因素的影响,幼儿园收费高现象比比皆是。自2012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开始,“异地中考”“异地高考”开始提上议事日程,但面临“门槛过高”、限于“局部开放”等现实问题。可见,“入园难”“入园贵”“入高中难”“异地中考”“异地高考”等问题仍然困扰着随迁子女,阻挡着他们的受教育之路。在各方的大力推动之下,政府最近几年虽然又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教育,包括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及异地升学,但种种政策在执行中都附加了诸多限制,使得这些政策的成效大打折扣,改善随迁子女在幼儿园和高中阶段的教育机会仍然任重道远。受家庭资本弱势及宏观制度排斥的双重影响,随迁子女的教育机会明显差于本地人子女,高中阶段尤为如此。高中适龄本地人子女的在学比例为83.66%,比随迁子女高21.66个百分点。若考虑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的选择性,其与本地人子女在高中阶段的教育机会差异将更大。

第二,家庭资本各显神通,可显著改善随迁子女的教育机会,但其影响因不同的教育阶段而异。由此证实了前文提出的研究假设1和研究假设3,部分证实了研究假设2。在“两为主”政策实施较好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发挥作用的土壤已经消失,故它们对7~15岁随迁子女的教育机会没有显著影响。在高中阶段,由于随迁子女没有流入地户口以及高中教育资源的稀缺,他们在流入地接受教育会受到强大的制度和政策排斥,这使得经济资本的作用难以发挥,但却为社会资本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可运作的空间。家长通过“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突破户籍制度和教育制度的藩篱,为随迁子女获得在流入地接受高中教育的机会。在幼儿园阶段,政府的缺位使得幼儿园主要由私人主办,“入园贵”问题凸显,这为经济资本的作用发挥搭建了“广阔舞台”;又因公立幼儿园较少,随迁子女主要在私立幼儿园就学,制度和政策对其教育排斥很小,故社会资本也失去了发挥作用的动力和必要。概而言之,“家庭资本影响子女的教育机会”这一结论不仅适用于普通人群,也适用于在我国人口流动大背景下,受到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户籍制度及与此相关的教育制度排斥的随迁子女;但家庭资本这一先赋因素对随迁子女教育机会的影响在幼儿园、义务教育和高中等不同教育阶段中存在明显差异。

第三,家庭资本虽然正向提升随迁子女的教育机会,但各类资本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在幼儿园阶段,经济资本的影响最大;在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资本的影响最大;在高中阶段,文化资本的影响最大,社会资本的影响次之。但总体而言,文化资本的影响最大,社会资本的影响次之,经济资本的影响最小。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上学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的社会背景下,文化资本依然显著影响义务教育适龄随迁子女的教育机会,这再次表明文化资本的作用很大,也验证了布迪厄(1977)提出的“文化资本的承袭性比物质资本更大”的观点。文化资本不同的家庭在教育观念、教育期望、教育能力、教育行为等方面会存在一些差异,而这会对子代的教育产生影响,从而导致教育代际传递现象的发生。这表明家庭也是文化再生产的重要场域,而这启示政府及教育有关部门在改善随迁子女教育机会时,在考虑从宏观层面采取政策措施的同时,也需要从微观家庭层面进行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育作为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方式,具有重要功能,不仅可以增加人们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可以使人们在完成正规教育后获得较好的职业和收入水平,进而影响人们的社会流动和阶层地位。随迁子女教育的弱势地位显然会阻碍其社会流动,若长此以往,将会使弱势延续,固化其社会阶层,导致社会阶层的再生产。这不仅与我国“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的目标相违背,而且会加剧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最终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因此,政府及教育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两为主”政策,并将该政策逐步延伸至高中和幼儿园,切实推进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的有效实施,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创造良好的环境,改善随迁子女的教育机会,从而促进随迁子女的社会阶层流动,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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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谢永飞,女,江西兴国人,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博士,从事教育社会学、人口迁移流动研究。杨菊华,女,湖北鄂州人,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从事流动人口、儿童福利研究。本文曾在《教育与经济》2016年第3期发表(级别为CSSCI)。项目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研究”(13JZD024)、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项目“制度排斥、家庭资本与流动儿童的教育机会”(14SH12)基金项目。

[2]本文对3~18岁随迁子女的年龄划分方式既参照了我国的学制,又结合了2013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特点。该数据显示,大部分3~6岁人口就读幼儿园、7~15岁人口就读义务教育、16~18岁人口就读高中。为此,本文将3~18岁人口划分为3~6岁、7~15岁和16~18岁三个年龄段。这一划分方式与目前我国普遍将3~5岁人口划分为幼儿园适龄人口,6~14岁人口划分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15~17岁人口划分为高中适龄人口的划分方法并不冲突。因为前者指的是虚岁年龄,后者指的是周岁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