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修订说明
本教材于2011年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现今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商法学:原理与案例》(第3版),是对2015第2版作了重大修订而成的。此次修订,我们吸纳和总结了新近以来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实务以及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并着重将《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予以纳入。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民商事法律领域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部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此背景下,本次修订在原有章节的基础上新增了“第一章民法基础知识”。除此之外,本次修订还重点修订了“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八章担保法律制度”以及“第九章证券法律制度”。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已于2020年1月1日施行)替代了原先的“外资三法”,意味着在新法实施后,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内外资法律“双轨制”将并轨,统一适用国内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合同法律制度和担保法律制度在体例上均由原来的民事单行法成为《民法典》分编的内容,因此这两种法律制度均在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下进行了重大修订,尤其对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救济、功能主义担保进行了修订。《证券法》由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重大修正,对于《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发行制度、发行条件和程序、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投资者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等诸多重大制度进行了修正,本次修订一并纳入。其余各章也不同程度地从内容上进行了补充,例如在公司法律制度部分,纳入了2018年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于《公司法》第142条“股份回购”的修正,以及吸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本次修订还在文字上进行了精简,并纠正了前两版中存在的个别疏漏。作者希冀该教科书能够兼顾理论性与实用性,为读者提供准确、简洁、清晰、明确、全面、系统的商法学知识。
本教材撰稿分工如下(依姓氏拼音为序):李长城副教授负责第三、十三章;刘亚东博士负责第六章;刘亚东博士、王燕老师负责第十一章;米新丽教授负责第一章;沈敏荣教授负责第十四章、王德山教授负责第四、七章;翟业虎教授负责第九、十二章;张世君教授负责第二、五、十五章;郑文科副教授负责第八、十章。全书由米新丽教授担任主编,并统稿、定稿。
本教材自2010年初版印行至今已逾11年,在11年的时间内,使用过本教材的广大读者给予了大量的支持和鼓励,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本教材能够不断地完善和持续地更新。在此,向广大读者表示最诚挚的感谢!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欢迎读者对本教材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https://www.daowen.com)
本教材第3版得以顺利出版,特别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及各位编辑,没有他们的辛苦付出,本教材第3版不可能如此高质量、高效率地与大家见面。在此表示感谢!
最后,尽管我们力争提供一本令读者满意的教材,但受水平所限,疏漏之处仍难以完全避免,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作者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