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律制度

第八章 担保法律制度

案例1:

张某为生活需要向李某借款5万元。双方同时另订立书面担保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某将自己的一块名表交与李某占有作为其债权的担保。在该担保合同中双方还约定,如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张某未能偿还借款,该名表的所有权即归李某所有。后张某依约将该名表交与李某占有。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试分析:

1.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担保属于何种类型的担保?

2.假设张某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该名表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https://www.daowen.com)

案例2:

企业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向甲运输公司借款10万元作为短期流动资金。双方于2020年6月20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乙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甲一次性归还本金及1万元利息。后乙依约定于2020年6月30日将10万元借款通过银行转账到乙的账户。但是债务到期后乙企业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1月10日,乙将一批价值10万元的货物委托甲进行保管。5天后乙欲取走该货物,但遭到甲的拒绝,甲欲对该批货物进行留置作为自己10万元债权的担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试分析:

1.甲企业是否有权对该批货物进行留置?为什么?

2.甲应当如何处理这批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