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调解
2026年02月21日
二、劳动争议的调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的概念
劳动争议调解主要是指在相关组织的主持之下,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通过劝说、教育、宣传等方式进行解决的行为。
这种调解组织主要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二)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
1.申请(https://www.daowen.com)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需注意以下两点:(1)自愿申请调解,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不是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2)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2.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