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债权债务、连带债权债务

一、按份债权债务、连带债权债务

合同履行是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一)按份债权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517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在按份债权债务中,债权人按照自己的份额享受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二)连带债权债务(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民法典》第518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在连带债权人之间,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