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担保概述

第一节 担保概述

担保,是指为了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依当事人的约定,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者第三人的信用作为债权人债权实现保障的制度。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特定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或者要求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从而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是担保制度的基本目的。风险是经济生活中的一部分,担保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以确保经济活动的安全。由于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在某一个特定当事人的财产上可以同时存在数项债权,同一个债务人也可以同时对多个债权人承担债务,这就可能导致某些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此即为商业风险之一。因此,通过设立物的担保,将某一项特定财产从众多责任财产中独立出来仅作为特定债权人债权的担保,通过设立信用担保,扩大了债务人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从而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依法行使担保权利,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这是担保制度能够起到防范风险的根本原因。为保障商品流通和交易的安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原先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中均有关于担保的规定。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典》第1 260条的规定,在民法典施行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同时废止,其中所涉及的有关担保的相关制度也不再有效。目前,有关担保的制度主要以《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