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格权
2026年02月21日
一、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固有民事权利。[2]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具体人格权主要包括: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生命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自然人的最高人身利益,因此生命权是自然人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格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身体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内容的权利。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和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并维护其姓名利益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
名称权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或转让自己的名称并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荣誉权是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其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并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人空间等私生活安宁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被他人侵扰的权利。
婚姻自主权是指自然人依法自主决定其婚姻的缔结和解除,不受任何人强迫或干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