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除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违约责任以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为基本要件,因违反合同义务,而使合同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因此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同时其又具有较强的任意性,即当事人可以事先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包括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责任形式等。(https://www.daowen.com)

(三)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只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一方面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此点,《民法典》第522条、第523条和第593条有明确规定。

(四)违约责任具有制裁性和补偿性双重属性

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是补偿因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违约责任同时具有一定的制裁性。同时,为了促使当事人恪守信用,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及定金等,对违约方给予一定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