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律责任
(一)企业设立与登记中的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违反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
登记机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的有关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或者对登记机关的违法登记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登记或者超过法定时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违法使用营业执照的责任
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 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 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责任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在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未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责任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资人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https://www.daowen.com)
思考题
1.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征?
2.设立普通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3.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和事务管理如何进行?
4.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的要求和程序是什么?5.如何理解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什么异同?
7.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8.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如何区分?
9.个人独资企业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10.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进行事务管理?
【注释】
[1]赵旭东.商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17.
[2]李永军.商法学[M].第二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198.
[3]赵旭东.商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9.
[4]何勤华,魏琼.西方商法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17.
[5][美]哈罗得·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M].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427.
[6]梅慎实.现代公司机关权力构造论[M].修订本.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31.